Re: [新聞] (校長)25日跨部會決定 吳茂昆:27日宣布結果

作者: aidslll (光影)   2018-04-23 14:09:06
※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接著追問,「你認為你個人跟管中閔赴中交流或兼職,是否有差別?
: 」
: 吳茂昆則再次重申,已經很清楚說明,自己去大陸是純粹交流,兩岸學術交流在學術界非
: 常常見,在某程度上也受到鼓勵,但兼職在制度上是被規範、不可以的,自己情形跟管中
: 閔不能並提而論。
今天同一天的新聞
吳叫長能不能撐到27號都已經是未知數了 XD
民進黨已經為了卡管 故意抓個砲灰來卡教長
由於內容過於勁爆 閱讀前請先充值足夠的台灣價值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藍營再爆料:新教長吳茂昆 在美國開生技公司
3.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長吳茂昆今天首度赴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辦公室主任
、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淑慧繼續透過臉書爆料,2015年在美國加州登記設立,進行生技研
究的公司Spiranthes Biotech, LLC,其中成員(Members)包括Maw-Keun Wu和Ching-Fen
g Weng,剛好就是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吳茂昆,與東華大學生命科學系暨生物技術研究所教
授翁慶豐。吳茂昆當時為國立大學校長,可以設公司設到美國去?
在行政院公佈吳茂昆為教育部長後,各界競相爆料,指吳茂昆到中國兼課、演講,游淑慧
也踢爆吳茂昆名列中國西部超導公司、中國科學院網站顧問名單上,今天游淑慧繼續爆料
,吳茂昆在美國開設公司,並名列法律上的合作夥伴,她問,國立大學校長可以在美國開
設公司嗎?超導學者又怎麼會開設生技公司?這已經涉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
,違反者應該予以撤職。若這家公司目前依然存在,吳茂昆也依然是公司成員,依法應先
撤職教育部長職務。
游淑慧補充,在美國「有限責任」的商業結構大概可以分為LLC, LTD及INC等三大類別。L
LC的全名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中文可以稱為「有限責任」合資公司。LLC的合作
夥伴的正式法律稱謂是「成員」(Member)而不是「合夥人」(Partner)。
https://i.imgur.com/Tw0q7gl.jpg
https://i.imgur.com/m8drFlK.jpg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23/1339660/
教長開公司不違法? 教授問:可以比照辦理嗎?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2018-04-23 13:09聯合報 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教育部長吳茂昆在東華校長任內,透過在美國開公司,再去大陸申請發明專利,他在立法
院公開承認確有此事,但他說以他的認知,並無違法。此消息上午引起大學圈議論紛紛,
「公務人員怎麼開公司呢?」若涉及專利剽竊,也是違反學術倫理。有大學教授質疑,如
果教長這樣做不違法,大學校長和教授是否也可比照辦理?
一位前國立大學校長表示,在任校長期間設立公司,明顯違法公務人員服務法,「這很嚴
重的」,如果未經學校同意,將專利所有權屬於學校的發明,逕自轉給個人私設公司去大
陸申請專利,這更嚴重,是否涉及竊取國家資產?察院應該主動調查才是。
這位卸任校長指出,依據公務員服務第13條規定,大學校長不能在外開公司。美國師沛恩
生技設立時間是2015年8月,吳茂昆是該公司負責人之一,即他在東華校長任內;雖然科
技基本法對於研究人員可以排除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但屬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對象包含
公立學校校長、公立研究機關首長,仍受此限制。
台大動力研究所所長王立昇表示,專利剽竊也是違反學術倫理,但前提必須確認,東華大
學是否有授權吳茂昆等人去大陸申請專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012/3102301
作者: kevin68060 (xx1234)   2018-04-23 15:10:00
動力研究所??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8-04-26 11:34:00
應用力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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