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皓揚虐貓損台大校譽遭退學 不服處分

作者: Acalanatha30 (精靈〃小偉)   2018-03-29 16:56:02
虐貓就88
在那邊鬧
https://goo.gl/vKzYVC
1.媒體來源:
上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陳皓揚虐貓損台大校譽遭退學 不服處分提告今判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澳門籍台大學生陳皓揚因一再將貓勒斃致死,行徑相當殘忍,被校方開除其學籍。但陳皓
揚不服學校處分提出告訴,29日高等行政法院判陳敗訴,可再上訴。
陳皓揚就讀台大化工系,2015年徒手將流浪貓勒斃致死,當時被依違反《動保法》等罪起
訴,不料,數月後竟然悲劇重演,再度涉嫌虐殺餐廳店貓,二度遭警方起訴。
2016年台大校方開除其學籍,但陳嫌當時主張他已經完成所有課程學分,只是尚未辦理離
校程序,對此,陳嫌提告台大要求撤銷退學處分。
29日判決指出,陳皓揚雖於2016年6月修業期滿,但尚未辦理離校,台大並未授予學位發
給畢業證書,陳的學籍仍存在。「台大為維護校譽,對陳懲處,並非以不正當方法阻止他
畢業,校方也沒違反誠信原則,退學處分並無違法或錯誤。」
另外,合議庭也指出,陳皓揚是國立大學學生、高級知識分子,理應明白眾生平等;動物
也有害怕、恐懼、痛苦等生理及心理感官知覺,不得恣意殘害動物生命。但陳竟先後2次
殘害貓隻,除了觸犯刑罰規定,也損害台大名譽。
作者: bengowa (幾百億)   2018-03-29 17:37:00
嘻嘻 當初護航的呢?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3-29 18:08:00
爽啦
作者: nindo12301 (南南路)   2018-03-29 18:42:00
爽 8888888
作者: watermind (晴天)   2018-03-29 18:57:00
建議送精神科鑒定……
作者: s4589632 (綠茶小站)   2018-03-29 19:22:00
不服屁啊 88
作者: yuyupan (yoyo胖)   2018-03-29 19:41:00
蛤?他還有臉提告喔?
作者: kabuasua (吉貝耍)   2018-03-29 19:46:00
888888
作者: mrsheep0629 (村上蠢樹)   2018-03-29 20:15:00
化工系=殺貓系 我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 =
作者: joel1129 (腐腐)   2018-03-29 20:35:00
吃肉的也麻煩退學啊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3-29 21:07:00
話說台大是根據哪些相關規定退他學啊 有點好奇
作者: kybj (很高興)   2018-03-29 21:52:00
眾生平等== 靠北喔 以後動物實驗沒一針刺死青蛙也都退學啦鄉愿的做法 那些插半天還沒攪爛大腦徒增青蛙痛苦的都退學啦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8-03-29 22:04:00
有刑案可以退學啊,學則不會看?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3-29 22:11:00
那就沒問題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3-29 22:27:00
以後公然侮辱也有可能被退學了 = =這條根本就違反比例原則了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03-29 22:31:00
動保法不是刑案啊我也覺得退學太超過= = 虐貓跟學籍本是兩件事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3-29 22:38:00
動保法是有刑事罰的規定不過易科罰金的就要退學 照這標準會有很多人中槍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03-29 22:45:00
我剛看了台大學則 裡面只有規定假造入學資料和作弊可以開除學籍而已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3-29 22:48:00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 校方是用這個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8-03-29 23:03:00
感謝樓上 找到了https://i.imgur.com/ezpuq9T.png不過我沒修過法律系的課啦不知道刑事法律指的包不包含動保法……
作者: cestjoly (oli)   2018-03-29 23:22:00
好奇身為教育機構 為何會規範學生觸法就剝奪其受教權利反而要加強輔導或投入更多救助資源不是ㄇ
作者: weister (weister)   2018-03-30 00:00:00
同意樓上 又不是罪大惡極 可能是怕社會反彈聲音太大吧
作者: kybj (很高興)   2018-03-30 00:04:00
對不起 應該說是動保法的問題 不是學校的問題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3-30 00:11:00
他是累犯了 而且都是在學時發生的 不然第一次是有容忍過的 所以才按照獎懲11-4開除的^這次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3-30 00:13:00
躺著出一張嘴最行 大學是教導品性的地方喔 滾回澳門
作者: kybj (很高興)   2018-03-30 00:16:00
更正 學校大可不必認定其犯行為情節嚴重 故確實鄉愿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8-03-30 01:23:00
這種垃圾外國人就滾吧 不要浪費台灣人的資源了
作者: Navarro (......)   2018-03-30 01:29:00
虐貓致死感覺比毆打師長跟作弊還嚴重
作者: kabuasua (吉貝耍)   2018-03-30 02:32:00
向28F大提出一些個人淺見 當出現“權利”等等關鍵字時總感覺到一種神聖不容剝奪的地位 不過還是想在其中討論一下 於大學受教或許更像是一種付錢買知識買學歷的互動學生未來找工作 還不是先頂著112的文憑 112能有這個聲譽也是靠各位的維持 當該生的作為影響到學校的聲譽 所以開除他 學校保留有這樣的權力 我覺得不是很過分(某台生近日在美國嗆聲被高中學校開除也像這樣的情況) 大學不是義務教育啊 教化孩子的責任似乎不比中學校 而無論是眾生平等 殺雞殺豬殺貓有何不同等等諸如此類的辯駁即使沒有定論 不可否認卻是已傷害到112的聲譽(即使眾生不平等)另外說到輔導或是救助資源(救助他的扭曲心靈?)什麼的 112應該也不是“很會”輔導這樣的人 相反地剛剛提過 賣知識賣學歷的地方成分還比較大 我想該生真的有問題 送醫還比較快 然而這應該是社會安全網的一部分了 需要更專業的鑑定與程序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3-30 03:22:00
因為貓狗很可愛啊 怎麼可以殺他們呢?
作者: SamThunder (山上的小雷神)   2018-03-30 03:53:00
呃....「刑事法律」如果不包含動保法,那學校是【無法依11-4開除他的學籍】的法官的理由倒也有點好笑....「維護校譽的懲處」就不會是不正當方法了嗎?我也恨他虐貓,他的學籍要是回不來我也很爽只是想提醒大家:若動保法不屬於刑事法律,則整件事情就「合情合理不合法」了
作者: j1300000 (JSL)   2018-03-30 06:33:00
殺貓是最重才一年的罪,這叫做情節重大?
作者: joel7410 (甲甲甲甲甲)   2018-03-30 08:17:00
K樓 你的意思是影響到名譽就可以開除嗎 = =不太懂一個人犯刑案跟他被開除學籍的關係是什麼 這條根本應該被廢除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8-03-30 12:18:00
噗,那作弊跟退學也沒關系啊沒繳學費也跟退學沒關係啊
作者: jackho (jackho)   2018-03-30 12:29:00
吃肉的是否也都順便?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3-30 12:32:00
符合規定來辦就無話可說
作者: RABBITBITCH (瘋良)   2018-03-30 13:01:00
吃肉跟虐殺可以混為一談我也是醉了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8-03-30 16:09:00
吃肉就是虐殺XD 這位哪來ㄉ 笑死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3-30 16:12:00
吃肉不是虐殺吧 這傢伙又沒要吃貓 ==
作者: VVVV5556 (陽耀)   2018-03-30 16:17:00
為什麼要虐貓 像我每天虐蚊子 到現在還不是好好的要虐也要看對象 懂?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8-03-30 17:18:00
的確,要虐就虐蚊子,這樣有邏輯大師幫你護航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8-03-30 17:30:00
所以他到底有沒有觸犯「刑事法律」?蚊子沒有脊椎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3-30 23:09:00
你們得先論證脊椎動物有什麼特別的吧
作者: JDraxler (綠知)   2018-03-31 15:36:00
動保法貓狗高其他生物好多等的,貓狗跟一般脊椎動物待遇可不同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3-31 18:01:00
貓狗保護法可不是叫假的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8-03-31 21:40:00
大浪不服退學也敗訴 哈哈
作者: ted40905 (天兵)   2018-04-01 04:50:00
殺貓系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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