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虐殺貓遭退學 冷血陳皓揚告台大討學歷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8-03-15 16:48:29
虐殺貓遭退學 冷血陳皓揚告台大討學歷
2018-03-15 12: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原是台灣大學化工系的澳門籍僑生陳皓揚
,接連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及「「斑斑」後,遭法院依違反動保法
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併科35萬元,因他放棄上訴、全案確
定;校方對他做出退學處分,但他認為,學分修畢已符合畢業資格,
提告求翻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雙方各有主張,法官庭末諭知
全案本月29日宣判。
今未現身的陳皓揚委由律師提到,依據學位授予法與台大制定之相關
規定,學生修業期滿即代表畢業,台大認定畢業與否應以成績及格與
否為準,非校方一再主張之「辦理離校手續完成時間」為準,且校方
所說的離校手續,也僅是還書、欠費繳清或確認健康保險轉出等單純
行政事務,不該以此相繩。
陳男律師認為,台大為保全證據拒絕當事人辦理離校手續,屬於以不
正當方式、強制學籍繼續,最後再予以退學處分,屬於違法行為;律
師也說,本案涉及權益關係很複雜,台大校方不該為了懲戒當事人,
改變既有制度。
台大代表則說,陳男犯案時尚未辦理離校,是待犯案後才提出申請,
依照行政實務而言,退學處分並未違法。
法官庭末確認雙方再無意見表示後,諭知本月29日上午宣判。
現年26歲的陳皓揚,2015年12月28日在北市溫州街停車場掐死流浪貓
「大橘子」,遭台大處分兩大過、兩小過,北檢則依違反動保法起訴
,並勒令強制輔導;豈知,不怕的陳,再於隔年8月1日深夜殺害餐廳
「動物誌」的店貓「斑斑」,校方隨即對他做出退學處分;陳也因此
成為台大首位達畢業門檻卻被退學的學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6211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8-03-15 17:56:00
垃圾怎麼不去死
作者: RABBITBITCH (瘋良)   2018-03-15 18:15:00
真的很垃圾
作者: Toeic1000 (鄉民多益都1000)   2018-03-15 18:44:00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________
作者: tudaer (Albert Hu)   2018-03-15 18:52:00
這種人...希望判決不要讓人失望
作者: peanut910013 (123)   2018-03-15 19:16:00
不去反省自新在那裏吵學位
作者: Daehunny (大哈霓)   2018-03-15 20:21:00
退學也有肄業證書啊,這還不夠嗎?
作者: fun5566 (8卦板譯人打賞箱沒錢)   2018-03-15 20:31:00
台生跟僑生的入學標準不同。
作者: petC (sixeyeflyingfish)   2018-03-15 21:16:00
應該聽聽法律系同學的專業見解
作者: kybj (很高興)   2018-03-15 21:43:00
某樓4ㄅ4希望殺貓唯一死刑==
作者: NTUIBrother (台大國企英菁大葛格)   2018-03-15 22:01:00
某樓是不是智障法醬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8-03-15 22:42:00
我怎麼覺得他應該要可以拿證書
作者: jzoethai (燕麥)   2018-03-15 23:19:00
殺貓被退學活該啊 社會敗類還有臉回來討學歷?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8-03-16 00:28:00
中國人不意外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3-16 03:22:00
以法治來講,他應該要能畢業吧。。。
作者: ojo32 (古風里戰神)   2018-03-16 03:38:00
我覺得畢業合理耶 圖書館那些都只是附隨的行政流程而已
作者: KAnderson (人類蠕動精華)   2018-03-16 09:09:00
他臉皮很厚,但我悲觀的認為他可能會贏(我法律系但我不想推他,噓回來,原po抱歉
作者: hips (hips)   2018-03-16 14:15:00
他第一次虐貓就應該直接退學,還讓他修完幹嘛。
作者: shanyanyu (阿不拉的浣熊)   2018-03-18 17:17:00
以後畢業加上一條道德法律審查如何? 必須沒前科才能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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