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者批台大含糊管中閔兼職案 台大:跑流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8-03-02 17:17:02
學者批台大含糊管中閔兼職案 台大:跑流程需時間
(更新:教育部說法)
台灣大學上月初遴選出財務金融系講座教授管中閔擔任新校長,之後
風波不斷,管遭指控有利益揭露、論文引用等問題。今天台大國家發
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再度投書《蘋果》,指校長遴選發展至今,校方
與遴委會均刻意含糊其詞的「違法兼職」爭議,教育部責無旁貸,上
市公司主管機關也要負起監督之責。
劉靜怡指出,台大去年10月2日校人字第1060057574A號是唯一同意管
兼職的正式公文,但台灣大哥大在去年6月14日即向全體股東和一般
投資人公告上述職位立即生效的訊息,質疑台灣大不該不知獨董與功
能性委員兼職的基本規定。
劉靜怡說,台灣大是在去年1月25日發布「董事會決議召集106年股東
常會」公告,說明將於去年6月14日選舉第8屆獨董,從去年1月25日
至6月14日有將近5個月的時間可以完成兼職同意程序,倘若行政流程
需要時間,雙方為何不即早啟動兼職同意程序,竟托了8個多月,至
去10月2日台大校長遴選報名截止日,台大才正式函復台灣大同意兼
職並副知管。
劉靜怡表示,即使採取台大校方的寬鬆認定,管對台灣大去年6月14
日審計與薪酬委員公告亦無反對表示,那麼6月14日至9月22日之間的
審計薪酬兩委員兼職,即有違法之嫌。
《蘋果》今暫時無法取得台大回應,不過台大先前指出,大學教授到
業界兼職或借調到公家機關,都需要跑行政流程,有的快一點幾星期
,慢一點會幾個月,故有時會出現業界先公告、校方再公告狀況,就
像某些教授借調到政府單位任職,都是先公告後再跑行政流程,或者
系上先同意再事後追認,這是現實面的狀況。
台大說,管到台灣大擔任獨立董事已經過校方事先同意,至於審計和
薪酬委員時間有落差,主要是針對雙方契約內容,例如回饋金或部分
內容的看法有些不同,所以時間拉得比較長,但管並非特例,而是台
大所有教授到業界兼職或借調都是類似狀況,甚至各大學也都是如此
,之前監察院也曾來文詢問,但並非針對管,而是通案詢問,台大也
已經回覆監察院。
教育部說,只有大專校長的兼職才會需要教育部核可,管中閔先前只
是教授、不是校長,教授的兼職只要台大核定即可。目前教育部發函
只有請台大釐清利益迴避與資訊揭露的問題。(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出版:09:31
更新:15:03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02/130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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