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台大社會系曾嬿芬的聲明:回應李明璁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8-01-06 02:26:13
→ aortic: 學位論文精煉再投期刊很正常,社會系視此為一稿多投? 01/05 19:04
→ aortic: 只是多數不同意拿學位論文找教職後再拿改寫的論文提升等 01/05 19:07
→ aortic: 問題不是在升等著作與博士論文相關且未能證明有顯著創新? 01/05 20:33
→ aortic: 博士論文再投稿期刊通常不被視為一稿多投問題 01/05 20:35
→ aortic: 不知此案違反學術倫理所指為何? 01/05 20:35
簡單來說明下有關學術倫理的事吧~
這邊分為兩個層次的問題,要逐步處理:
1. 以博論或碩論的篇章投稿期刊是否違反學術倫理?
2. 以博論或碩論濃縮後投稿上期刊的文章送交升等審查是否違反學術倫理?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沒有答案。嚴格上來說,這是個學術倫理的灰色地帶,甚至很多
期刊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就我所知,部分期刊是根本性的禁止這種反芻自己論文的
行徑。
禁止的理由也很明確,博論或碩論已經是既有的出版物,作者也從出版物當中獲得學術
利益,且著作中的論點也早已公開發表。把相同或類似內容的東西重複刊登在期刊上,
無非是二次消費既有的著作,並謀取更多的紅利,顯然是一魚二吃的行徑,所以禁止。
很多人都這麼做,不等於這樣的行徑沒問題,這種行徑的確有非議的空間在。
第二個問題就比第一個問題容易處理了。假定某鴨先生申請某頂大的助理教授職缺,那
鴨先生勢必會以自己的博士論文作為備審資料送交頂大審查。此時,鴨先生的學術能力
,已經透過鴨博論獲得充分的佐證,鴨先生可能因此進入頂大,而這些正是鴨先生的博
論所帶來的學術紅利。
既然鴨先生的博論已經用來佐證鴨先生具有進入頂大擔任助理教授的資格,那鴨博論在
鴨先生進入頂大後,就像是一次性道具一樣無法再使用第二次了,不會因為鴨先生換個
媒介發表差不多的東西,就可以再拿來賺一次。所以鴨先生必須證明頂大請他進來並不
是養個薪水小倫,鴨先生是擁有持續性學術研究能力的。這時候鴨先生就必須在開始擔
任助理教授起,到提出升等前,製造出新的文章出來,好佐證鴨先生不是個薪水小倫,
而確實擁有成為副教授的資格與能力。
這時候,已經被用來評價過鴨先生助理教授資格的博論,當然不可能再拿來佐證鴨先生
具有成為副教授的資格吧?不然也太荒謬了,又何必搞升等制度,直接一本書直升教授
就好了。而且11年都靠同本博論過活,那學術創作能力顯然是零嘛,那不是薪水小倫是
什麼?
同理,一篇只是博論濃縮後的期刊文章,本質上就只是博論的延伸,是要如何證明鴨先
生在任職期間具有真正的學術產出?更遑論這篇期刊文章遭人指控跟博論有高達八成相
似,只有兩成不一樣,要說這會有什麼外於博論既有論點的創新性……我是覺得也太背
離一般經驗法則了吧?
曾在文章內也講得很清楚,李始終沒說明該篇文章與博論間的重疊情形,導致社會系眾
老師不斷誤判情勢,一直以為是李被誤解幫李辯護,結果實際比對發現居然高達八成,
也才一直強調文件繳交是憑申請者個人的學術良心來做事。
李在這篇文章的行徑,就等於是拿博論重複作為副教授升等審查的資料,只是相同內容
的東西以不同型態的媒介展現。如果要說這能展現李這11年來的學術能力,那只能廠廠
了。
高達八成相似是非常嚴厲的指控了,這擺明了李有想要一魚兩吃,以博論重複獲得助理
教授資格與副教授資格的紅利。這應該是典型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例。
http://ethics103.nctu.edu.tw/Ethics103/Contents/preview/u04/p10.html
所以那篇文章才會在審查過程中未獲採用,導致李著作數不足,無法通過升等審查,最
後又因為李拖了11年,拖到根本就佐證了自己是個薪水小倫,值得被台大不續聘。
我是有點不懂這種想要重複賺取學術紅利的行徑是要怎麼才能正當化啦。光是博士班的
學則就有規定,即使碩士班期間期刊著作汗牛充棟,但要合乎博士班的文章發表門檻,
就只限於博士班就讀期間發表的文章才算是,碩士班寫多少都不算。連博士生都懂的事
,為什麼一個助理教授會不懂呢?
這案子的爭點就是這麼明確,這麼綠豆芝麻大,就是李只要能證明自己的那篇文章不是
博論的濃縮或改寫不就好了嗎?這樣就能避免那篇文章在形式審查階段就被刪除,而可
以開啟實質審查程序啊。這麼簡單的事,為什麼不做呢?為什麼連具備創新性這種事,
都要拉社會系的意見來背書呢?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7-01-05 19:04:00
學位論文精煉再投期刊很正常,社會系視此為一稿多投?只是多數不同意拿學位論文找教職後再拿改寫的論文提升等問題不是在升等著作與博士論文相關且未能證明有顯著創新?博士論文再投稿期刊通常不被視為一稿多投問題不知此案違反學術倫理所指為何?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8-01-06 03:11:00
小倫~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1-06 03:27:00
畢業繳交至圖書館的博論除了讓作者找工作外的其他好處是?根據你第二部分的討論就解釋了博論投期刊無一魚二吃問題。未來走向不清楚,但長久以來期刊容許博論投稿有其必要性。請問哪些期刊禁止反芻自己學術論文的行徑?另外寫很長的第二部分在原討論中也沒見有人反對。
作者: Ischolar (happy new year)   2018-01-06 04:22:00
你的第一點講錯了,博論改成期刊論文是被鼓勵的,因為兩者難度差太多另外,升等規定本就允許可用博論研究改寫,但需要創新度。根據李的說法,系評已經同意有足夠創新度。
作者: jack97 (鴿子咕咕)   2018-01-06 10:58:00
他說不放那篇也可以升 是被人鼓勵放進去然後就
作者: schel   2018-01-06 11:58:00
至少在我的領域博論和期刊投稿兩者並未牴觸,也沒有看過期刊禁止,你第一點中說的有期刊明文禁止,可以給幾個看看嗎而論文和期刊因為審核制度不同,所以我們很少把他們放在同一個水準上面看,所以至少在我們的領域很常要求把自己的論文中的幾個章節投期刊,所以是社會學領域禁止嗎?然後你第二點腦補太嚴重了,那是代表作之一,不是代表他只篇,我記得他列了三篇,而且代表作本來就只能選幾篇不代表他沒有學術產出,如果真的11年來都沒有,每隔幾年評鑑應該就過不了吧。而且論文有沒有創新這件事好像社科院初審就有問題了,他們決議的文件中說經過他們詳細比對兩者,發現只是延續,不能說沒有創新,因此可以用。而且他們還有列出那篇文章出處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八成像他們都沒看出?
作者: ChhaennG (Benson Tso)   2018-01-06 13:15:00
小倫打球 你當球
作者: YCL13 (靜默)   2018-01-06 13:25:00
我覺得會產生博士論文不能再投期刊的說法,很可能是該所學生是先投期刊,等達到畢業要求後才整理成博士論文,也因此這本博士論文早就有幾篇相關的期刊論文了。
作者: perhdball (帥德)   2018-01-06 13:48:00
發表論文跟投期刊是兩件事吧,只是投期刊不能一稿多投
作者: angelaamor (那塔樓窗戶裡的燭光熄滅)   2018-01-06 13:55:00
李不是還有其他代表作?若不看那篇看其他兩篇呢?
作者: OforU (待)   2018-01-06 15:49:00
https://i.imgur.com/pMplBT9.jpghttps://i.imgur.com/aDfIPvz.jpgref. goo.gl/ardVsQ粉粉繼續護航: 明明就有很多研究產出
作者: cheburashka (sulk.)   2018-01-06 17:22:00
幫出版社寫書介也敢列入11年來學術代表作真是頗呵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8-01-06 19:53:00
我也覺得你說的博論投稿是一搞多投很怪依博論的規模把特定端落取出投稿期刊是很常見的李的問題是在最後期限提出升等結果沒過 絕不是一稿多投
作者: hlhss89083 (edward)   2018-01-06 22:32:00
第一點真的過於率斷 很多領域這是ok的
作者: hinagiku0531 (猛哥西河)   2018-01-06 23:46:00
大蔥鴨?
作者: newsboy3423 (送報生)   2018-01-07 00:32:00
比較會在意的是研討會修改投期刊吧
作者: aptoxin4869 (烙展)   2018-01-07 01:39:00
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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