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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zxc1156892 (QQ)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影射碩士生為噴精狼 PTT台大板主被訴
時間: Sun Dec 31 00:10:09 2017
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影射碩士生為噴精狼 PTT台大板主被訴
完整新聞內文:
1名台大黃姓碩士生,不滿PTT台大吳姓板主,在板上的奇人怪傑區,以「海嘯」影射是他
,還成立海嘯專區,將1件8年前台大圖書館噴精事件的主角說成是他,因此提出告訴,台
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PTT台大板上早有人討論過此事,且提到這是錯誤的資訊不要再傳
,認為吳女涉犯加重誹謗罪,依法起訴。
2009年台大圖書館發生的噴精事件,一名台大女學生在總圖讀書,一旁台大的男學生竟趁
她離座時,將她的瓶裝烏龍茶拿進廁所,疑似打手槍後將精液噴入茶中,所幸女學生警覺
未誤喝,憤而報警。
黃男去年提告指控,他與這個事件一點關係也沒有,但PTT台大版的精華區、奇人怪傑區
的海嘯專區,卻把這個事件放進去,指他就是噴精狼,他認為受到惡意的誹謗,因此提出
告訴。
PTT台大版吳姓板主到案則否認有妨害名譽的故意,辯稱,她身為板主,板上所討論的所
有東西,都有義務放進去。
為了釐清這起噴精事件,北檢發函台大詢問調查結果,沒有證據顯示噴精狼是黃男。另外
PTT台大板上也早有人在討論,並提醒這是錯誤的資訊,不要再傳,檢察官認為吳姓板主
已涉犯加重誹謗罪,依法起訴。
另外,黃男也不滿大家說他是「海嘯」,網路上到處都用海嘯對他說三道四,大家都在霸
凌他,因此另外也控告4名利用海嘯一詞霸凌他的網友,提起誹謗的告訴。
北檢從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校園霸凌」是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
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
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
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
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檢察官認為,到目前為止,「海嘯」一詞目前局部出現在PTT版上,不是所有人能夠連結
到他,進而聯想到負面、代有一定的偏見,因此在這次暫時不認定為公然侮辱。但是若是
此一詞持續發酵,並且能夠產生連結,將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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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PTT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