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生檢舉台大師剽竊成果 員警上門做筆錄

作者: angel90251 (angel)   2017-08-08 13:56:37
【這樣還匿什麼名】學生檢舉台大老師剽竊成果 員警上門要做筆錄
上報
https://goo.gl/XJjc3R
台大醫學院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樓國隆遭檢舉,涉嫌侵占、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遭
竊占的學生黃柏蒼憤而向科技部匿名檢舉。但科技部僅以「事證不足」為由,要求檢舉人
「自行」向刊登文章的《BBA》了解調查進度,不久,卻有員警登門找上黃柏蒼,讓檢舉人
不禁納悶,「匿名」告發,為何卻反過頭來被調查?
樓國隆未經研究團隊同意擅自投稿論文至期刊《BBA》,並竄改作者群次序,黃柏蒼第一作
者的貢獻被竊佔,在2017年1月文章刊出後,兩度匿名向科技部寄信檢舉都沒有回覆,直到
7月19日員警登門後,黃柏蒼才直接具名與科技部聯繫。
誰讓揭弊者曝光?
黃柏蒼指出,自己是用郵局掛號匿名檢舉,科技部理應不該回頭找誰是檢舉人,而是針對
檢舉人提供的事證來調查。但最弔詭的是,在7月中旬開車時,自己突然接到來自大安分局
的賴姓員警電話,通知他去做筆錄,「真的很驚恐,他們到底怎麼知道是我檢舉?」
大安分局回應,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6月中旬發下交查案件,因此派員警求證,請他到警
局作筆錄。據指出,被指派的員警還大費周章根據寄件地址,去找位於新竹南部的郵局的
監視器,才找出檢舉人是黃柏蒼。但黃柏蒼表示,自己除了向台大校內的生技所所長申訴
外,只有跟科技部匿名檢舉,並沒有向檢察體系報案,不理解為什麼「匿名」還可以被找
到。
大安分局:公文發下來,基層只能照做
大安分局坦承,「這類情況的確很罕見。」對於為何檢舉人沒有向地檢署報案,卻由法院
交辦下來調查,他們也不清楚,「只是公文發下來,基層也得去調查。」基於偵查中案件
不公開,大安分局表示,他們無法告知案情進度。但若是科技部逕行替非檢舉人的聯絡人
代為提告,恐涉有偽造文書之嫌。
科技部對於有員警登門拜訪「匿名」的檢舉人,表示一無所知。科技部回應,所有的申報
案件都是以密件處理,但在樓國樓教授涉嫌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中,科技部認為,檢舉人
提供的證據並不完整,因此希望能有更清楚的論述,記者進一步詢問,檢舉人提供的數據
、繪製圖表不夠清楚嗎?科技部則回應,「調查中,不方便公開。」
據了解,科技部並不是因為事證不清楚而未著手調查,反而回覆檢舉人,關於樓國隆違反
學術倫理一案,「《BBA》曾於2月份進行作者貢獻之調查,請再提供期刊調查結果,以利
查證。」要求檢舉人「自行」了解調查狀況。
對此,立委陳宜民表示,學術倫理造假、剽竊的案件層出不窮,科技部接獲通報本就該積
極主動來調查,不應卸責給檢舉人自行處理。陳宜民也說,黃柏蒼沒有犯罪、沒有嫌疑,
「怎麼會是靠警察來找檢舉人?根本不合理。」
進一步說,依照黃柏蒼提供的實驗數據、圖表和論文研究,都足以證明樓國隆在學術倫理
上確有違反疑慮,科技部已經可以著手調查,並主動與《BBA》期刊聯繫。
《BBA》期刊曾經在2月詢問黃柏蒼,樓國隆教授所投稿的文章,還有兩位作者未簽署同意
書,若黃所言屬實,的確是該處理,但後續的認定調查,仍須交由台灣國內的機構來承辦

3度檢舉沒進展,科技部辦得了台大嗎
但科技部似乎把這段話視為《BBA》期刊正在調查中,並要求黃柏蒼再度確認。從5月二度
匿名檢舉、7月具名檢舉,樓國隆涉嫌違反學術倫理一案始終原地踏步,沒有任何進展,科
技部稱,一般案件都需要經過初審、學術司複審,程序起碼5個月以上。
即使學術倫理案件不曾止息,台大今年才首度成立「學術倫理辦公室」,雖然已經開過3場
公聽會,但目前法規建置緩慢,目前僅具「勸導」、「教育」功能,必須等到9月底台大校
務會議通過,才能正式建立各領域違反學術倫理的標準作業程序。黃柏蒼之前所待過的醫
學院,目前則完全沒有任何相關的懲處機制,一切都由台大校總區研究誠信辦公室負責。
求助科技部效率不彰、台大校內也無法有效懲處,出身高雄醫學大學的陳宜民表示,過去
高醫大很早就有「學術倫理辦公室」,也有一套規範流程來處理,但台大是楊泮池爆發論
文造假案後才匆匆設立,校內始終沒有一套值得大家遵循的規範,台大的學術倫理辦公室
,「淪為空殼,沒有實質調查權力。」後續值得檢討。
圖:
https://goo.gl/73xQF8
https://goo.gl/Lz3P69
說個笑話:台灣的匿名檢舉系統安全又有用
作者: eric0208tn (JenChen)   2017-08-08 14:03:00
高調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7-08-08 14:10:00
反正盡快出國念書就對了 想洗台灣的學歷風險自負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08-08 14:12:00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7-08-08 14:26:00
雖然我也不相信匿名,但是法院需要被害人的供詞吧?他的檢舉內容應該有提到黃是被害人……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8-08 14:35:00
...目前僅具「勸導」、「教育」功能...翻譯:擺好看的。那塊牌子不知道值多少錢,呵呵
作者: zyxx (321)   2017-08-08 14:36:00
作者: DBooker (BookerIsGod)   2017-08-08 15:30:00
柏蒼打球 球你帶
作者: dannyko (dannyko)   2017-08-08 16:08:00
尼瑪好了 當兵都知道不能信1999
作者: ch12789 (ch12789)   2017-08-08 17:30:00
高調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7-08-08 18:18:00
高調 台大果然最缺學術倫理 就跟命名一樣缺什麼補什麼
作者: SSCSFE ( )   2017-08-08 18:18:00
所以我就說只有區區的破辦公室不夠,堂堂的國立臺灣大學就應該要蓋一棟倫理大樓來展現我們追求真理的理想和決心 /s
作者: brandneworld   2017-08-08 18:48:00
不用追求了啦 不會有人相信的...
作者: jasmineapple (席得)   2017-08-08 20:09:00
作者: winnerli2953 (lps bear)   2017-08-08 21:25:00
正解:蓋大樓
作者: DaKyu (丹明)   2017-08-08 23:14:00
改叫國立倫理大學算了
作者: dannyko (dannyko)   2017-08-09 09:14:00
樓上看成朱立倫大學 嚇死
作者: greysholic (thatssuchbs)   2017-08-09 13:58:00
可悲至極
作者: u8572535 (郭淨)   2017-08-12 21:36:00
解決問題不易 解決發問者容易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7-08-13 22:50:00
扯!
作者: windalso (windalso)   2017-08-14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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