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民訴早八沒位子事件後續

作者: strangerking (strangerking)   2017-04-27 20:02:23
※ 引述《ronnielo (ronnie⊙ω⊙)》之銘言:
: 我也是目前正在上民訴的大學部學生。
: 助教今天下午已有回應,期末會分兩教室考試,並且有其他助理前來幫忙監考,在期末考
: 時,每一間教室都會維持兩名監考人員。助教確實很辛苦(不論是課程助教或其他協助的
: 助教),但在此先不論助教是否有義務協助。不過就位置不夠的問題,目前暫時有初步的
: 解決。
: 另外,助教在信中有提到科法所為何不能和大學部合併,是因為科法所學生希望可以專班
: 授課。
: 但是,對此個人的看法是:其實過去也有課是大學部跟科法所學生都可以選的,科法所學
: 生是否真的希望專班授課可以再討論。
: 就我自己妄自推測,為何不能與科法所合班上課,可能是:
: (先強調這是我自己陰謀論,其實也可能是科法所學長姐確實自己想要專班上課。)
: 系辦不允許?雖然現在沈老師已經是科法所所長,但我也不太清楚系辦的定位,假如
: 科法所的老師真的有意願將沈班過的學生分來自己班級,或沈老師也願意拆班,系辦是否
: 真有否定之可能?
: *感謝底下同學補充,我自己對於系辦的工作也是不了解。
: 至於吳老師為何不能教民訴又是另一個問題了,前面也有文章試圖解釋。
: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
作者: tanakakumako (田中熊子)   2017-04-27 20:10:00
所以應該說是院辦決定要專班的嗎?其實不太懂這種大班講授的課程為什麼需要專班欸
作者: strangerking (strangerking)   2017-04-27 20:13:00
https://goo.gl/wmJVKF科法所的所刊曾經有針對廢除專班改革進行報導過去設置專班的理由可以參見如上網址但民事訴訟法課程為何保留專班,我還真的就不知道
作者: applebob (applebob)   2017-04-27 20:20:00
看到這個署名 我跪著推
作者: tanakakumako (田中熊子)   2017-04-27 20:21:00
感謝!大概有點概念了
作者: x168o (Heather)   2017-04-27 20:45:00
推學長!
作者: ajoujou (ajoujou)   2017-04-27 21:13:00
科法所背黑鍋大王
作者: JKHOHS (天隆人)   2017-04-27 21:30:00
作者: baitodd (帥哥淘德)   2017-04-27 21:36:00
推!
作者: ronnielo (ronnie⊙ω⊙)   2017-04-27 21:51:00
謝謝解釋(?我對這個完全不了解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7-04-27 21:59:00
仁毅帥><
作者: wakiwaki (wakiwaki)   2017-04-27 22:02:00
轟吧轟吧仁毅
作者: asiguo (PositiveWeiwei)   2017-04-27 22:10:00
跟大學部合班的課到科法所也不能抵免,也是法律學院很奇
作者: QAQloserQAQ (鐵蛋一直滷)   2017-04-27 22:15:00
推學長
作者: Tommy0625 (Tommy0625)   2017-04-27 23:08:00
推學長
作者: tomlee1130 (毛毛)   2017-04-28 01:20:00
仁毅好會,要是能當你的屬下一定很幸福
作者: joel1129 (腐腐)   2017-04-28 09:06:00
QQ 血統不純正 拍拍你一下
作者: timbao (買菜車跑山)   2017-04-28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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