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臺大學生會對於論文調查案之聲明

作者: NTUSA29th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2017-03-31 23:55:56
臺大學生會對於論文調查案之聲明
近日臺大涉及學術倫理爭議及論文造假一事,科技部與教育部昨日已公佈調查報告與審議結果(科技部:https://goo.gl/L1smkV、教育部:https://goo.gl/dwGp4K),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以下簡稱本會)發布聲明如下:
按教育部與科技部公告之審議結果:在科技部調查的18篇相關論文中,計有11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並有8位論文作者經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另教育部的調查報告中則指出,楊泮池校長於相關論文查證造假之期間,曾列名第二作者並擔任本校醫學院院長,已知論文異常勘誤卻未採取積極作為,應負有督導不周之責任。
本會尊重教育部及科技部之調查結果:縱楊泮池校長在校內調查及科技部、教育部的調查中,經判定其個人並無實質涉入造假;但就學術責任與行政責任的層次而言,楊泮池校長在被調查之Cancer Cell(2006)造假論文及該論文2008年二度勘誤期間,與論文團隊互動密切、列名第二作者,更擔任本校醫學院院長,且在已知論文大量異常勘誤情況下,仍未能警覺調查並採取積極作為;本會認為,楊泮池校長就行政責任上顯有過失,即便調查結果已證實其並無實質涉入造假之情形,亦有督導不周之行政瑕疵。
造假案不僅造成社會,並使學術界之倫理規範蕩然無存,根據前述理由,本會提出以下幾項聲明及公開訴求:
一、要求臺大校內行政單位儘速研擬未來處理學術倫理問題的明確機制:確保審議時恪守利益迴避、調查程序公開、透明且獨立等原則,避免未來發生類似案件時,再度引發各界爭議及對臺大校園之衝擊。
二、要求臺大校方承諾在相關學術倫理調查結束後,公開先前相關調查委員會的委員名單、會議程序及相關記錄等全數資料,杜絕外界對於調查公正性的質疑,以昭公信。
三、要求楊泮池校長就其行政疏失負起相應責任並接受各界檢討:本會尊重楊校長於3月18日校務會議上「不續任校長」之決定,希冀其能於今年六月份任期屆滿前,完成各項校務交接事項並主動辭職。
四、要求即將召開之「臨時校務會議」,亦應尊重楊泮池校長不續任之意願,籌備開啟新任校長遴選相關事項之討論,並提升往後各級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席次比例,重視學生作為校園中主體的身份,落實學生參與校務決策、監督學校施政的可能。
五、教育部因本次事件扣減本校106年度補助經費計新臺幣5400萬元,本會呼籲臺大校方應立即闡明該筆經費可能影響之範圍,避免該懲處淪為未來學生爭取權益時校方的迴避理由,以保障學生權益。
六、若楊泮池校長確實依其於3月18日校務會議上之聲明,於今年六月後不續任校長,本會亦要求臺大校方將新任校長遴選程序公開透明、使全校師生與社會各界共同監督相關程序之進行。
本會再次強調,國立臺灣大學作為全國擁有最多學術資源的高等教育單位,具有影響全國教育資源之分配及國際上學術領域之地位,任何學術倫理責任、行政監督責任都應以最嚴格之高標準進行檢視,並應受社會各界最嚴格的監督。此學術造假事件,已對臺灣大學之聲譽及高等教育的學術環境均造成不可挽回之傷害,故本會呼籲臺大校方應儘速回應上述各項訴求,並積極處理後續相關的行政作為。
然,針對此一事件眾多媒體的相關報導、部分學者、學生代表的相關連署或公開投書,本會予以尊重,並認為此乃自由民主社會中,言論與新聞自由之高度展現,惟避免任何文字上解讀之差異造成對本會立場之誤解,特此聲明如上述。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2017.03.31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17-04-01 00:00:00
這三小排版啦
作者: hinagiku0531 (猛哥西河)   2017-04-01 00:00:00
排版
作者: protagoras (普羅達哥拉斯)   2017-04-01 00:39:00
大家每個學期交學生會費 就是讓這些人來努力擬這些聲明?? 學生會對校長案發表高見有何意義??
作者: astela543 (亞斯特)   2017-04-01 00:50:00
對照之前會長的發言根本ㄏㄏ 選個花瓶出來施鹽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7-04-01 02:09:00
Zzz
作者: uuss (野人)   2017-04-01 06:46:00
所以又變成支持判持不續任?校務委員也不應該慰留囉?學生會你把風向帶的好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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