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才不是辭職呢!楊泮池根本沒有真正下台

作者: cgntutim (ˇ宅ˇ)   2017-03-18 16:53:42
【花火校園快訊】
https://sparks.ntustudents.org/4494/
【才不是辭職呢!】
楊泮池根本沒有真正下台,今年過後他依舊是台大校長?
記者/李柏寬
臺大今(18)日上午召開校務會議,會中台大校長楊泮池哽咽拋出震撼彈,
表示願對論文風波對於台大和台灣學術界的不和諧負責,並將在今年六月後
不再續任校長,「請求」校務會議代表讓他「不再續任」。
但此一「請求」卻引發諸多程序爭議:因楊泮池已經在去年5月28日的校務會
議上通過「續任校長案」,而該續任校長的決議將在今年八月才會正式進入
第二任期。因此,究竟楊泮池今日的發言,究竟是自願「請辭」校長,還是
仍要經過校務會議代表推翻過去的「讓楊泮池續任校長的決議」才算正式下
台?會議中兩派意見激烈交鋒。
電機系吳瑞北教授在會議中提出動議,表示台大應另行召開臨時校務會議,
針對楊泮池「期滿不續任的請求」進行討論表決,而會議應於教育部及科技
部相關論文造假風波調查報告出爐後兩週內,或至遲在四月底前召開。農經
系官俊榮則修正提案,希望該臨時會議不僅僅討論校長「期滿不續任的請求
」,更應該專案討論台大接下來如何因應校長提出此一「不續任校長」的請
求。
但政治系黃長玲教授則持反對意見,她認為,若還要回到專案校務會議處理
此一問題,而最後校務會議代表若又投票表示校長「應該續任」,豈不違反
校長本人意願?黃長玲表示,校務會議代表應「成人之美」,她認為楊泮池
請辭是對台大、對個人設下停損點,更是為台灣的學術界樹立面對類似事件
的典範。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續任之校長,應於任
期屆滿一年前由校務會議議決是否同意其續任。」又根據同條第二項規定:
「校長任期屆滿,不擬續任者,應於任期屆滿十四個月前向校務會議表示,
並依本規程之規定,辦理新任校長遴選事務。」但該規程卻沒有規定如何處
理「通過續任案」至「續任生效」期間校長自願提出「不續任」一事。
因此,本日楊泮池提出「不續任校長」一案,究竟是否屬「辭職」?又或者
還要經過校務會議代表推翻?又或者需要另行依《組織規程》第十條之規定
,由校務會議代表四分之一以上之連署提出解聘案、校務會議代表總額四分
之三以上出席,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解聘之才算數?相關問題都可能
只能待「臨時校務會議」討論。
校務會議最後經六十八名代表同意通過吳瑞北與官俊榮教授的提案,將召開
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校長的「不續任請求」。亦即,目前楊泮池是否會如期在
任期屆滿後下台,以及若之後需要遴選新校長改如何進行等問題,會議上並
無明確討論,仍須留待下一次的臨時會議討論相關制度如何建立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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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920528 (Evis)   2017-03-18 17:00:00
農場標題…
作者: laplacian (laplacian)   2017-03-18 17:06:00
才、才沒有要辭職呢!笨蛋!!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7-03-18 17:37:00
他是辭下一個任期
作者: eskawater (哀思咖)   2017-03-18 17:55:00
可…可惡?
作者: WillsonYS (Manan)   2017-03-18 21:20:00
以為在放空期貨逆
作者: snyk (BMI 48)   2017-03-18 22:36:00
可、可惡...原來是這樣嗎
作者: weiyunc (wei-c)   2017-03-20 02:17:00
花火水準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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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校園] 泮池表示六月任期屆滿後不願續任校長PantsYangRe: [問題] 大家都去哪裡買生鮮pisingwang[校園] 大門口附近推薦剪髮NTUME100[徵求] (額滿)心理系徵求MEG、MRI記憶實驗受試者ftfjf[網宣] Microsoft TeckTalk x Machine Learningchelseahu[校園] 泮池表示六月任期屆滿後不願續任校長coldplay5566[遺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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