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Davichi5566 (我們不會再見面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大宅王殺女友47刀判無期 上訴說:太重
時間: Wed Mar 15 22:25:50 2017
「台大宅王」殺女友47刀判無期 上訴說:太重了!
2017-03-15 21:12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綽號「台大宅王」的台大研究所碩士張彥文,2014年9月持鈦鋼刀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致
死,事後親吻下體想殉情;但他沒砍死自己。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張
有教化可能,去年1月15日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事後檢方和張都上訴,檢方認
為量刑太輕,張則訴苦「無期徒刑太重了」,台灣高等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
張彥文(32歲)稱自己幫林姓前女友從台中遷居台北,負擔她的餐飲、交通、房租、衣服、
手機、相機費及港日旅遊費,半年花50萬元,用光積蓄還欠卡債,「將她當成公主般寵愛
」。死者家屬向張彥文求償1261萬元,北院民事庭審理中;對於刑事部分上訴,據了解被
害家屬「沒有意見」。
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張在交往期間強制性交並拍女友裸照,分手後又擅自侵入女方住處
,「拿裸照恐嚇同歸於盡」,後來當街砍死前女友,讓被害家屬心碎。審理期間台大醫院
為張彥文鑑定,認為他長期具空虛感,有自殺念頭,報告內容及鑑定人證明,張智力優秀
,但過去生活在家庭暴力陰影下,逐漸形成特殊的敏感、衝動、空虛、依賴、自卑及執著
等人格特質,具明顯的邊緣性及依賴性人格障礙特質,精神科治療或心理治療仍有可能修
正他的行為。
北院「毋寧相信」張的行為模式仍可能修正,尚「非全無教化可能性」,無處以極刑必要
,判處無期徒刑。
高院今天開庭前,張彥文一直低著頭候審,神情憔悴。在一審時,台北地檢署求處「科以
被告無期徒刑以上之刑」,但張獲判無期徒刑,檢方認為量刑太輕;另一方面張彥文則認
為無期徒刑太嚴峻,希望法官「判輕一點」。
院方今就證據方法、範圍作整理,定24日再開庭。
https://udn.com/news/story/2/234457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