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rzou (輻輳)》之銘言:
: ※ 引述《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之銘言:
: : 詳情看圖
: : 沒碼到的是本人 露出以示負責
: : http://i.imgur.com/BSef2UC.jpg
: : http://i.imgur.com/rrUe2aN.jpg
: : 水源腳踏車我自己猜想是給那些負擔不起新車
: : 或是真的純粹想省錢的同學的校內的資源
: : 我想規定一學期一人只能買一台也是在防止有人買一堆造成資源的浪費或是圖利
: : 我是不知道這樣合不合理啦
: : 有低價車源買低賣高就算了
: : 用這種校內資源這樣搞
: : 我是覺得很不合理啦
: 一開始我覺得很合理
: 因為 想想看
: 今天如果有人提供
: 用40萬買到價值70萬元新車的機會
: 是我的話 怎麼可能不去買
: 然後用市價或介於兩者間的價格來套利勒
: 但是 因為是台大學生才有這樣的機會
: 雖然腳踏車狀況感覺OK
: 如果今天換成
: 1
: 某同學沒有在圖書館K書的需求
: 所以把學生證出租給外校的同學
: 2
: 某同學沒有暑住的需求
: 為了不想把東西都搬回家
: 所以暑假保留宿舍位置
: 出租給有需要的同學
: (此狀況對象也可以是台大學生)
: 這樣子 贊成者還是覺得可以嗎
: 用台大學生的特權對上非台大學生
: 用台大學生的特權對上台大學生
: 狀況似乎又有微妙的不同了
: 如果今天賣腳踏車是賣給校外人士
: 與這次的狀況相比 風向又會怎麼改變呢
: 我現在是贊成跟反對在腦內混戰
: 搞得我好亂啊
你的命題不太對
首先第一個例子 不管你是租給誰 冒用證件就是有道德瑕疵了 這等同於偽造文書不當取財
而你的第二個例子也跟腳踏車不一樣 首先如果是暑宿想擺東西 那轉租價格應該會比原價便宜 但是腳踏車命題中賣家卻是提價販賣
如此一來 暑宿命題中的出租者可以付較少的錢獲得擺放物品的權利 而住宿者也能以較少的金額獲得住宿位置的權利 是雙方皆無受損的狀況
但反觀腳踏車命題
因為這個命題牽涉的部分比較多 所以先定義人物代稱
首先我們定義一個同學A 這個同學A在轉賣君不買水源二手腳踏車的情況下 可以用現役台大學生的身份 花費新台幣400元購買到水源二手腳踏車
但假若轉賣君買了腳踏車 同學A就買不到腳踏車了
接下來可以開始討論命題
為了減少與暑宿轉租命題之間的差異性 我們暫時假設轉賣君買到腳踏車後也是賣給同學A
那麼同學A必須多付一千元給轉賣君才能獲得這台腳踏車 也就是說 同學A因為轉賣君的私人利益而損失了一千元
購買水源腳踏車的權利是一種對台大學生特有的公益、拿公益來轉換成自己的私人利益、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