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宣] 學界支持婚姻平權連署

作者: Victor70412 (挖挖鼻子沒事幹)   2016-11-23 21:44:16
  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acatwsignformarr/home
  學術工作者力挺婚姻平權聯合聲明:(內文轉貼)
我們是一群關心學生受教權利,也關心社會議題的大專院校教師與研究機構
人員,對於近日民法972條修正案所引發的社會對立深感不安,並憂心人權
的倒退。我們願意在此聲明支持婚姻平權入法,支持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制
度的倡議,並基於專業認知,發表以下聲明:
  ==
(一)科學觀點:
一、性傾向(包含異性戀、同性戀與雙性戀等)的發展與成因目前並沒有定
論。但是在醫學上同性戀並不是疾病,沒有治療的必要。
二、同性戀或其他性傾向的人口佔人類族群中的比例從古至今大致穩定,法
規或社會規範皆無法改變個人之性傾向。開放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制度
並不會影響異性戀者的權益,而性傾向也無法透過個人選擇改變。
==
(二)人權觀點:
一、性傾向是個人特質與自我認同的一部分,只要不妨害他人,每個人都有
  維持並實踐自己性傾向的權利。不管是先天的性別、膚色、種族,還是
  後天選擇的宗教、職業、穿著打扮,都不能構成歧視和差別待遇的理由
  ,而性傾向也一樣。
二、現有婚姻制度無法滿足異性戀以外的性傾向對家庭的渴求,亦缺乏法律
  的保障。民法972條的修正是為了解決人權上的不平等,反對此法律的
  修正案,無疑坐視此項重大人權議題繼續原地踏步。
三、我們認為是否選擇進入婚姻是任何人都應享有的自主決定權,法律不應
  該因為性傾向的不同,而剝奪部分人民選擇的自由以及類似婚姻制度下
  的財產繼承、緊急醫療同意權以及子女收養等諸多保障。
四、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通過同性婚姻之後,造成社會的動盪或是國力的衰
  減。台灣應該也不會例外。
五、任何表面上表達不反對同性戀、但是拒絕保障同性戀伴侶與異性戀者一
  樣,享有類似婚姻關係的相關權利者,就是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
 (三)教育觀點 
一、同性戀可能出現在任何一種家庭型態,而且自古有之,只是在過去大部
  分的家長沒有意識到或不願意面對,但並不代表他們不存在,而只是因
  為他們沒有勇氣說出來。
二、我們呼籲各級教育單位堅守性別平權的觀念,保障各種性傾向的學生權
  益,嚴禁少數族群受到同儕與不適任的師長在言語上或行為上的歧視。
三、收養,係出自於無私的大愛,和異性戀與否無關。有許多的例證告訴我
  們,被異性戀夫妻收養的孩童,不見得就獲得幸福,相對的,被同志家
  庭所收養的孩童,有許多生活幸福的案例,同時獲得兩位對他負有扶養
  義務的親人,他所受到的保障更為完備。而且,同志家庭所養育的小孩
  與異性戀家庭的小孩在身心發展、親子關係、性格、能力、性別認同、
  性傾向等變項上皆沒有差異。
四、就像同性戀與異性戀相處,並不會變成異性戀一樣;異性戀與同性戀相
  處,並不會因此轉變為同性戀。請所有關心兒童未來發展的家長們務必
  放心。
五、身為高等教育工作者,我們堅信學生的品格、課業成績與未來成就,均
  不因性傾向而有任何的差異。
  ==
(四)宗教觀點:
一、在人類歷史上,宗教一直宣揚博愛,以及扮演穩定人心的功能,這個重
  要的功能不應該因為人格特質的差異而有所選擇。
二、宗教經典提供教徒道德倫理的準則,但不是國家社會制定法律的依據,
  更不能作為反對或歧視同性戀的根據。在聖經中,有許多對女性的歧視
  ,聖經也同時說,奴隸制度是種自然狀態。但是男女平權、禁止奴隸制
  度已經是被世界公認的普世價值。
三、現今已有許多重要宗教人士願意正視不同性傾向者的權益。承認他們在
  社會上擁有相同的地位,不因為人格特質的差異而拒絕、指責他們,或
  在法律上有歧視待遇。
四、期盼各派宗教信仰人士秉持博愛和包容的精神,寬容對待並祝福每對相
  愛的伴侶,願每一對相愛的戀人,都能理直氣壯、光明正大地活在一個
  沒有歧視、沒有恐懼的社會。
  ==
  餘下的連署內容網頁內都有
  本人只是花了一點時間貼到PTT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支持同性伴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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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fer1   2016-11-25 20:44:00
作者: Hanbor ( )   2015-06-20 03:22:00
事實上就是他成功了 不過很多案例太牽強插圖本來就是翻畫 連把圖面精緻化都不行有點誇張講的好像是隔壁賣魯肉飯肉燥飯 人家就不能賣一樣是有點投機取巧 不過插畫家還是設計這行業 只能這樣生存
作者: NCTULaoda (交大Kobe™)   2016-11-23 22:47:00
這種民進黨帶風向的假議題,還真的有人起舞zzz民進黨就是知道自己最近做的爛,趕快搞別的事模糊焦點這種東西跟搞台獨有87成像,對台灣經濟都沒正向拜託大家快醒醒,不要再被這種意識形態操弄了國家只有一個,倒了就爆了,同志要結婚可以去外國結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11-23 23:02:00
第一次噓老大。
作者: yozz (油滋滋)   2016-11-23 23:11:00
交大的ㄈㄓ來亂什麼?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6-11-23 23:22:00
老大回文固然好笑 原PO崩潰更好笑 推推所以反同婚就是垃圾噴屎?拜託不要拉低挺同婚的素質好嗎還掃什麼出門咧 你不講我還以為台灣變成集權國家了
作者: sam682097 (我不叫山姆)   2016-11-23 23:33:00
作者: huihua0621 (huihua)   2016-11-23 23:37:00
作者: yozz (油滋滋)   2016-11-23 23:41:00
推回來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11-23 23:43:00
前面的我沒意見 不過你為什麼要刻意把老大加上女部
作者: lsleon127 (leon)   2016-11-24 00:03:00
作者: chrisyang24 (克里斯多福)   2016-11-24 00:30:00
推!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6-11-24 00:43:00
作者: candlelalala (Candle)   2016-11-24 00:45:00
推推
作者: chungdaupig1 (hengheng)   2016-11-24 00:48:00
推推
作者: msn342k (我在荒野中吃肉)   2016-11-24 01:59:00
作者: macphion38 (小管)   2016-11-24 03:19:00
推啊 前面不知道在吵什麼
作者: sbfbrbbr   2016-11-24 08:56:00
反同婚哪是垃圾噴屎,跟本是垃圾噴的屎拜託反同婚不要來拉低人類水平好嗎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6-11-24 09:28:00
推推
作者: SSCSFE ( )   2016-11-24 09:29:00
各種秀下限XDDD
作者: Daumesnil (絳)   2016-11-24 09:32:00
老大還是回古代好了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6-11-24 09:37:00
老大滾回交大好嗎
作者: y2member (yao)   2016-11-24 10:07:00
推推
作者: tinajengtwn (Tina Jeng)   2016-11-24 10:15:00
推!
作者: royswifty (roy )   2016-11-24 10:21:00
作者: lemonchin (靖安)   2016-11-24 10:49:00
推推
作者: michael7201 (燮)   2016-11-24 11:52:00
作者: HSNUYang (ㄟˇㄏㄟˊ)   2016-11-24 14:29:00
作者: altobar (SXPOE)   2016-11-24 22:00:00
作者: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6-11-25 0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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