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社科院地下一樓吃飯
原本可以找零的飯館突然被告知必須投幣,不能換零錢
心想奇怪,一問之下才知道是同樓層合作社搞的鬼
「你們怎麼突然不能找零了?」
「合作社說為了促進他們的消費」老闆娘眉頭一蹙,「所以叫我們改成投幣式,這樣你們
就會去他們那邊換錢,順便消費。」
「這樣根本沒差吧?想吃正餐的難道還會去合作社討個零食嗎?」
「對阿!他們今天早上還無緣無故把我們罵一頓」老闆娘無辜地說,語氣裡無奈偷渡一點
抱怨。
「可是人家是我們房東也沒辦法...他們說試試看」我回頭望了一下合作社裡面的凋零樣
...以大欺小,這個歲數已經看過很多了,可是那麼笨拙的手法....我還是第一次見識到
。
「這樣影響的是你們的生意。」
「對阿!」老闆娘很緊張地跳了幾個腳,「今天跟幾個外國學生說改成不能找零,他們很
生氣呢!」說完又忙著跟下一個客人解釋了。
但說實在的合作社你把你的同盟軍也搞垮了,你們的生意豈不是更差嗎?浪費學生們的
時間,這你們也樂意?這種簡單的因果關係難道他們也想不通嗎?把責任往外攬,自己
就不必作檢討了嗎??見不得人家好,還給別人捅幾個樓子....
等會寫個校務建言,看學校怎麼處理,請問各位還有什麼建議的方法嗎?
如有不實指控我會拿掉這篇文章。
作者: apr082012 (群宇揚) 2016-11-19 17:51:00
回應isleon127:如果是刷條碼怕有盜刷的疑慮,以學生證儲值來說抓它的RFID似乎比較可行。但儲值系統我們亦需再花費約莫數十萬(我猜的)修改會計系統和增購櫃臺的讀卡機臺。但我個人認為這項值得評估。非社員交易的可回應joyie2643:請問是指小小福的小吃部的嗎?如果是我會提出投幣箱太高的問題。如果是指社科院的,禮拜五已經撤掉了。續回應isleon127(抱歉送出後不知為何斷掉了),非社員交易我們除5%加值型營業稅,還要負擔17%合作社全年淨利的綜合所得稅,且亦需大修會計系統,評估如果開辦每年約會損失十萬以上,因此私以為不可行。
重點是那個投幣的台子太高ㄌ我都投不到,果斷不消費啦森77
認真疑惑,為什麼不能直接改成用學生證儲值扣款,外校憑訪客證等相關措施加收5%的稅?這樣既方便衛生,也省去淘零錢的時間成本啊(北京大學餐廳就是這樣)希望希望合作社學生理事可以認真考慮用學生證扣款的可行性>_<
作者: henry1915 (henry) 2016-11-17 13:28:00
是真的也太扯
作者: sean8511 (阿基超帥) 2016-11-17 13:32:00
...
作者: kuno1358 (Agnes) 2016-11-17 13:34:00
太扯了!!以後不吃社科合作社了
OEC的福利社超級跩難怪生意不好 一開幕時堅持沒帶學生證什麼都不讓你買 態度很強硬 後來還不都隨便...
作者:
ealo 2016-11-17 14:38:00小小福只能投幣學校說是為了衛生,還能理解。但如果社科真的是這個原因就太扯!
作者: NTUCOSSelite (台大社科院布爾喬亞階級) 2016-11-17 14:38:00
高調 我大社科院不能如此
其實投幣說是為了衛生也是很扯啦 叫福利社拿出paper啊
作者: joeydai (dieErholung) 2016-11-17 15:04:00
幫高調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6-11-17 15:35:00投幣哪裡衛生?
作者: jamielo (北一躍羚童軍) 2016-11-17 16:06:00
幫高調
作者:
driftptt (Chrysanthemum)
2016-11-17 16:21:00推戰神
作者: sheldondeng (sheldon959) 2016-11-17 16:53:00
推推推
結果中午時段變成合作社只是買個茶前面都在換錢,沒看到他們拿什麼福利社商品XD
作者:
chiao38 (姐不是文青)
2016-11-17 17:13:00推推
作者:
yorro (小黃瓜小天才)
2016-11-17 17:56:00推推
作者:
swswsw129 (How majestic the night)
2016-11-17 17:56:00真的假的?太扯了吧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16-11-17 18:15:00福利社阿姨說是為了衛生欸..
作者:
SSCSFE ( )
2016-11-17 18:45:00福利社可以倒了
作者:
zyxx (321)
2016-11-17 19:04:00高調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6-11-17 19:14:00...
作者: apr082012 (群宇揚) 2016-11-17 19:20:00
我是目前合作社的學生理事,目前已有六位學生理監事連署反對這樣的措施,我們在等候理事主席裁示。如有建議可以私訊我們FB粉專或寄信至合作社信箱,我們會在理事會上討論。
作者: apr082012 (群宇揚) 2016-11-17 22:31:00
回應sharon61132: 要求出示證件是不得已的措施,按舊合作社法規定我們只能賣社員東西,新法雖改為可以賣非社員,但若賣非社員依稅法規定社方需繳5%加值型營業稅和17%綜合所得稅,造成社員權益(分配金)損失,且國稅局方亦會派員來查核。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作者: AsMilvus 2016-11-18 00:06:00
扯斃了!!! 高調!!!
作者:
xiahself (XIAH JING)
2016-11-18 01:59:00你文筆好好XDD 推高調
作者: bravobee (大氣金城武) 2016-11-18 09:02:00
投幣衛生是指處理食物的人不用碰錢吧
作者: apr082012 (群宇揚) 2016-11-18 09:02:00
我是合作社學生理事,目前理事主席已指示暫停此措施。
作者:
chumua (啾咪)
2016-11-18 16:59:00推,只有黑髮阿姨在的時候我才會進去消費
作者:
fsttt (OAO)
2016-11-19 00:32:00推效率處理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16-11-21 19:46: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