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173042 (Rachel)
2016-09-08 22:26:24【 臺大學生會會長罷免案 | 第一階段簽署公告 】
>簽署時地
9/11 (日) 10:00~15:00 @ 活大圓桌區
(社團聯展現場亦會有同學發放提議單)
9/12(ㄧ)、9/13 (二) 12:30~13:00 @小福、鹿鳴堂前
>簽署方式:學生會會員(擁有本校學籍者),簽署姓名、系級、學號,達到104人以上簽署為止。
>罷免理由
學生會會長周維理,曾於5/26發表退選聲明 ( http://goo.gl/BgHMGe ),再於5/29( http://goo.gl/fT93Nh )及6/8( http://goo.gl/xvyTvJ )發文回應對前項退選聲明的相關疑問,表達不依照退選承諾之態度,並且已於8/1就任學生會會長。身為學生會會員,認為學生會會長周維理違背政治承諾之行為,已破壞同學對於校園民主選舉之信任。並且,若公開承諾退選之候選人,違背承諾後依然能順利上任,是臺大校園民主與學生自治精神的重大傷害。
>罷免三階段
一、罷免案之提出
(ㄧ)應有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之會員提議,故需104位。
(二)選委會應於收到罷免案提議三日內,查對其提議人。
(三)查對後如合於規定,應通知提議之領銜人於三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
二、罷免案之成立
(ㄧ)應有當屆有效票總數五分之一之會員連署,故需207位。
(二)並於提議領銜人領取名冊後十日內完成連署。
(三)經查明連署合於規定後,選委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三、罷免投票
(ㄧ)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十五日內為之。
(二)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者,罷免案為通過。
(三)選委會應於投票完畢後五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附註〉
104-2 學生會會長選舉之有效票數,為1,035票。
(第三份選舉公報連結:https://goo.gl/UXIFWn )
第一階段提議人與第二階段連署人不得重複。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法規連結:http://goo.gl/Rkm9Xa
>罷免消息公佈方式
往後罷免案相關訊息,將公布在本人個人臉書公開貼文、臉書社團NTU台大學生交流版及批踢踢NTU版,及寄送email至有填寫聯繫表單的同學信箱,歡迎關心的同學填寫表單。暫無開設粉專或活動頁面之打算,同學若對罷免工作有何建議歡迎與我聯繫。
(表單連結:http://goo.gl/forms/vYnJ4wDSFUHlKVyk2)
法律四 鄭婷尹
作者: qaz812004 2016-09-08 22:42:00
推前第玖節社長 前學生會內務副會長 讓人搞不懂是為了正義還是權力
作者:
zxcvbnm9426 (æ‡æ–¯åº•里一匹狼)
2016-09-08 23:01:00可是周出爾反爾實在站不太住腳
作者: wagleston (wagleston) 2016-09-08 23:34:00
推
作者:
Intimm (背ä¸å®Œçš„å–®å—)
2016-09-08 23:38:00推
熱心出來做好事 結果酸民第一件事情是質疑他的目的台大怎麼能進步??
作者:
c5c123 (要收斂的HERO)
2016-09-08 23:54:00為什麼不能質疑目的?
作者:
yiefaung (艾克斯卡利伯)
2016-09-09 00:06:00真不知道樓上是反串還是菜b8…雖然我對罷免的推動沒什麼意見就是…
作者:
yiefaung (艾克斯卡利伯)
2016-09-09 00:11:00爬文很難?
作者:
yiefaung (艾克斯卡利伯)
2016-09-09 00:15:00這句話從你口中說出真是諷刺
所以你看別人說話是看誰說的來評論是非 還是以他說了什麼?針對我是真有意義還是模糊焦點
作者: kelt1453 (Hun) 2016-09-09 00:22:00
當初不就人家講退選 我們就相信真的退 結果變這樣 有了前車之鑑不能懷疑嗎?急著否認 難不成此地無銀三百兩?
樓上說的正是 會長食言在先 還有人忙著不團結 分裂
作者: kelt1453 (Hun) 2016-09-09 00:25:00
不 我懷疑鄭的動機
作者:
yiefaung (艾克斯卡利伯)
2016-09-09 00:25:00我不想在這跟你吵了,我只能說,現在的你就是過去的你累積而來,你做過什麼自然會影響到他人對你現在行為的評價,不管是你個人還是第玖節都是如此
作者: kelt1453 (Hun) 2016-09-09 00:26:00
這種疾呼團結的口號跟選前告急有87趴像啊 哈哈
你們忍心看台大墮落的話 我也無話可說 或許這學校對你們不夠好吧可能你們根本不是台大學生 只是跟鄭有過節 可能你們已經離開 台大的事情與你無關 都算了只是看用心的人被質疑令人痛心
作者: kelt1453 (Hun) 2016-09-09 00:28:00
想要我相信 先發篇不參選聲明來瞧一瞧 記得別玩文字遊戲喔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9-09 00:31:00某樓是在工三小 有人可以翻譯一下嗎
作者:
yiefaung (艾克斯卡利伯)
2016-09-09 00:33:00看我ip,我還躺在宿舍裡咧,我可沒說我不支持罷免,只是這種有前科的人或團體,受到質疑很正常,誰知道是不是在帶風向,是不是被利用了,小心一點有錯?
作者:
retan (retan)
2016-09-09 00:34:00借問:擁有本校學籍者就算學生會會員嗎?(就算沒繳學生會費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9-09 00:34:00我倒是覺得還好 她不出來還是有人會出來 姓周的欠罷免
作者: A1236201 (野) 2016-09-09 00:46:00
請問菜逼八b05能簽嗎
作者:
skyp (金針菇)
2016-09-09 01:12:00鄭不是做過不參選聲明了?回樓上b05能連署
為什麼要團結啊 要連署就去啊又沒人攔著 不爽第玖節誰跟你玩大團結相忍為台大 幾歲了不要鬧囉
作者:
jihhsuan (夏天結束以後,)
2016-09-09 01:54:00我只想問鄭同學為什麼要以總幹事身分逼退自己輔選的陳姓候選人,希望可以出來說明
作者: qaz812004 2016-09-09 09:43:00
連署名單有規定不能公佈嗎?好奇會不會有一半都是鄭的好友或一堆掛有之前在學生會擔任xxx的人
作者:
Kimg (Kimg)
2016-09-09 11:34:00水ㄛ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6-09-09 11:44:00
推啊 罷免
別把要團結的帽子急著套到別人頭上嘛,就算不爽周也不代表要跟你相忍團結一家親啊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6-09-09 15:46:00我是覺得啦 對事不對人 如果同意理由就去簽啊要對人的話等下一次選舉再對人就好了
作者: NTUACCT5566 2016-09-09 17:50:00
水喔
作者:
jaredjj (去死去死團)
2016-09-09 18:56:00說個笑話,政治有承諾,呵呵,第玖節,呵呵呵呵呵
作者:
zxcvbnm9426 (æ‡æ–¯åº•里一匹狼)
2016-09-10 09:49:00有掛歸有掛 罷免歸罷免我說的太多了嘖嘖
作者: Wasserturm (Arrrrrrrr) 2016-09-10 11:37:00
第九節吉他社?
作者:
kensues (老子馬來西亞人)
2016-09-10 17:56:00第九節想跟別人談信用?今日最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