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分身ID的認定

作者: despairF (オタクペンギン)   2016-07-08 17:49:24
※ 引述《reluctant (reluctant)》之銘言:
: 《簡易版》
: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帳號部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不過,申訴案只有被處分的id可以提出,小組長/群組
: 長原則上不對板主的簡易認定做行政處分。
: 板務站長建議:帳號部認定為多重帳號後,多是給予停權、砍帳號(站級懲處)。
: 如果各位板主希望那些id被停權、砍帳號,請直接依#5IW8rjT6 (ID_Multi)步驟。
: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給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請避免使用多重帳號
: 這樣的理由,因為那是帳號部的權限。
: =========================================================================
: 目前看到NTU板都是用IP直接簡易認定,也似乎逾越了板主的權限,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這條分身判定流程應該是以下這樣子:
┌────────┐
│ 板主判定 │
│ 多重分身水桶 │
└────────┘
在 NTU 板上並沒有禁止多重分身發文
但是其一帳號於水桶期間以分身發文將會重新計算水桶時限
↙ ↘
┌────────┐ ┌────────┐
│ 受處分人 │ │ 受處分人 │
│ 未至組務板申訴 │ │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 └────────┘
↓↓↓ ↓↓↓
┌────────────┐ ┌────────────┐
│ 板主之判決視為 │ │ 組務判定不適用一般板務 │
│ 「 一般板務行政懲處 」 │ └────────────┘
└────────────┘
(1) 板主不違反站規 or 組務判定適用
作者: NCCUOnline (嗯嘻嘻唷昂賴)   2016-07-08 18:09:00
其實基本上送不送帳號部和處分可以同時進行吧~~~~????就是違反板規後,版主送帳號部處理多重身分;同時間被處分id可以提出申訴...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頭蛇)   2016-07-08 20:36:00
申訴就不麻煩?跑完繁瑣程序發現不是分身,怎麼補償?你就是我,怎麼沒考慮這些問題呢?雙方都麻煩的時候,由掌權的人擔負更多麻煩才合理吧?因為是雙重人格嗎?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7-08 23:48:00
這圖太精美了吧
作者: arbcs (克萊湯普森)   2016-07-10 19:47:00
幹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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