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選監委員徐連毅剛剛在臉書的公開貼文:
這場「台大學生自治選舉」也到尾聲了,沒想到我是最後一個被檢舉黑掉收尾的人。
如同處分書說,我在學代聯誼性質的群組裡說說話,對於雙方,陳也有周也有的政策給予
看法,竟然被拿來抹黑,我只能說,ㄏㄏ,真有一套,為了贏扮家家酒喪心病狂。
我在只有二十六個人的不公開聚會群組中發表我的政治看法叫「公開、違反中立?」那以
後我嘴巴上封條好不好?更何況,我依據本會自治章程及本島現行憲法,沒有在私底下討
論政治、表達政治傾向的權利嗎?那何不乾脆取消我的投票權?
就實際作為檢視我,我也坦然,就如同處分書所提及,我想對不具名的選舉者說:我何時
在公開場合,協助站台、宣講、背書?我也沒有利用學代和監委的職權為特定候選人牟利
。我身為學生代表,完全義務職,沒有任何行政資源、不支薪,連「宿舍房間和學代會辦
公室也乾乾淨淨,沒有任何選舉文宣。」又話說,若我真的想牟利,請檢舉者告訴我我應
該利用我的學代或監委身分為特定候選人牟利好嗎?
最後,我沒有想開脫我的責任,雖說無違法,就嚴格道德標準而言我仍不應該出現於該對
話框,為了止住謠言,本人不會參與明日的選舉監察事務以示公平,並至選舉一結束後,
立即辭去仍有半年任期的學代身分,以正視聽,以對選民。
社會科學院學生代表 徐連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