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通識畢業學分規定?

作者: theice (祟崇)   2016-03-11 20:29:44
各位晚安
想請教一下各位關於通識畢業學分計算
以下是我查到的規定:
三、學生應依共同教育中心公布之「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領域一覽表」。修畢
其就讀學系 4 個指定領域之通識課程後,其餘可自由修習。
八、通識課程之學分數列入學生最低畢業學分數計算。超修或不可採計之通識課程學分數
,採計為選修學分。若畢業學系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請問「其餘可自由修習」的意思是說不在指定領域也可以嗎?
各系規定有不一樣嗎?
舉例:指定領域修了4個不一樣領域的,都兩學分,再加上修了指定領域內其他的通識共17
學分,如果再修一個非系上指定領域的通識,那這樣算修完通識畢業學分嗎?
請各位大大幫小弟解惑
小弟和小弟的室友可能快不能畢業了QQ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岡山田孝之)   2016-03-11 20:53:00
只要不是修本系開的課就可以(我們系是這樣啦)
作者: benny9072004 (Wombat)   2016-03-11 20:56:00
今天各種搶救畢業
作者: melvinT (MT)   2016-03-11 22:13:00
長得帥別緊張啦
作者: deadrat   2016-03-11 22:25:00
各系都不一樣 害怕選錯課就去找自己系辦問清楚吧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岡山田孝之)   2016-03-11 22:56:00
建議你直接把課拿去問系辦最快啦
作者: theice (祟崇)   2016-03-12 00:16:00
謝謝大家~我禮拜一會去問
作者: cetsai   2016-03-12 00:55:00
愛你><
作者: macphion38 (小管)   2016-03-12 09:36:00
啊啊啊是帥哥室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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