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以後誰要加學生會?

作者: gp6cji3 (旅人)   2016-02-05 23:26:02
※ 引述《dimdrama (夕)》之銘言:
1. 福祿猴跟煙火都有特定時效,是一旦錯過時間點活動即失去意義,
跟本案性質完全不同。「刮亮臺大」原先是規劃在校慶的系列活動,
但活動本身的意義並不因未在校慶舉辦而失去,學代們讓活動延期更證明此點。
所以活動延期多久根本不是授權範圍的爭議,
只要支出確實按照活動企劃的方式花費,就是符合會計科目跟預計用途。
2. 你說學術部告知學代會預計的時間,結果沒有展出,
學代會就不聞不問......你現在是爆料嗎?
即使學代當作學術部放棄,學代難道沒有監督其執行、或在已認窒礙難行時
提出停止執行預算的義務跟責任?
這樣......選學代真的很像是選心酸的欸?
反過來講,難道學術部可以自己逕行終止不辦嗎?當然也不行啊!
既然如此,在延期過後,即使超出原先報告的死線,
可是學代們什麼意見都沒有表示,學術部當然還是要把活動做出來啊!
你怎麼會顛倒為這是超出授權範圍呢(笑)。
3. 沒錯,如果要提告的話也應該是學生會長,這點我寫錯了。
不過,除非是個人私買雜支報帳,否則所有簽訂契約的主體都是公司(學生會),
所以不可能不付,當然更無法在決算上剔除。真的要求償就是私下起訴求償囉。
4. 看來看去,各種回應都像是不爽學生會辦活動辦得很爛所以才不給錢啊,
現在就只是在想盡辦法凹一個理由嘛。啊,我相信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
如果有在follow文章應該都看得出來啦~
5.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晦氣走開好運在,大家返鄉愉快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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