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台大也有護家盟 part 4

作者: winble ( )   2014-12-18 23:33:51
很抱歉因為之前一直在忙性別月的事,所以現在才知道有舍胞回覆
※ 引述《shenerica (一朵小花兒)》之銘言:
: 抱歉抱著請教的心情來回文
: (因為前面幾篇都太長了...沒辦法看很仔細,懇請賜教)
: 以下用BOT代表太子學舍,內文經驗主要來自水源BOT
: 我在台大唸書快要10年了 (我不是職業學生...orz)
: 搬進水源BOT超過9個月
: 之前也曾對BOT很多行為感到不解,覺得很多事情BOT管理上有很多疏失
: 不過我有點不清楚BOT之於學校相關活動的義務* (主要求教點)
: 畢竟BOT營運上是盈虧自付 (雖然它使用了學校的地)
: 我想說的是,任何活動舉辦前後,BOT都要出人力,
: 尤其是清潔,依我的標準來看,
: 日常BOT+外人進入交誼廳,那個弄髒程度真的會讓人懷疑是不是還不如幼稚園小孩的自律
: 但是每天早上清潔阿姨卻又可以恢復原狀,真的很強 orz
: 所以我對於「BOT零審核」以及「如果真的有活動造成毀損,相信同學也會願意負責」
: 這兩點是有疑問的,
: 零審核是代表只要誰(?)同意了,BOT就要同意場地租借嗎?
: 然後有活動造成毀損的願意負責的約束性是?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就有提及摟
零審核之前是要「學校同意」,而在這邊就是住宿組
而一旦同意其實也就代表學校願意負責與監督,這其實對BOT來講是非常有利的了
而活動損毀的承諾書是可以「事前簽署」的,這點跑場地的人都會知曉
完全不會有您考慮的問題
就像如果社團毀壞二活的東西
那除了記點外,嚴重情節甚至可以索賠就在此
: 舉兩個例子
: 1. 某次早上交誼廳進入了約30人團體,要排練戲 (可能是營隊)
: 我腦補這些人"不可能"通通是住戶
: 然後他們很無禮地把通道都佔住了,使得我這個"住戶"無法通行,
: 經出言詢問後 "居然還要我等他們把這幕排完" 我才能走
: 請問住戶的權利保障在哪裡?
: 我可以聲稱這個交誼廳的一部分電費,清潔費,設備都是來自於我的房租
: 而沒有繳房租的排戲團體確影響了我的權利?
這個問題完全回到活動申請的流程與現場情況,而跟零審核並無關連
一來,如果場地使用違反當初借用的企劃,那就理當會受到懲處
   而如果BOT考量過有類似的限制,例如絕對不能停止桌球桌借用之類的
   那其實完全可以寫在借用說明上,所以並無您考慮的問題
二來,您的例子如果換成「這些人都是舍胞」其實也並不合理
   並非舍胞就有權力擋住出入口不讓他人進入阿
: 2. BOT板上有人反映有一群同學(未知是否是住戶)在交誼廳做美工
: 然後將桌球桌割壞了...
: 此時BOT管理方該怎麼去找到源頭?
: 請注意,若要達到不疏漏,勢必是要BOT多出人力
設備是可以檢查的...現在學校場地歸還都有這項
如果真的很介意某些物品的損傷,那一樣可以寫在借用規定上的,並無您考慮的問題
而且如果把這項換成舍胞,也並不合理
並非舍胞就有權利去損壞公用物品
而在檢驗上其實現在就已經是按照BOT規定了
桌椅復原、投影機等設備歸還及檢查,其實都有做,所以目前看來是沒有特別多出人力
不過如果要求到非常細,像是每張桌子和椅子都要一一檢查,那的確會有您說的問題
: 這部分總結:
: 我身為一個繳了租金的住戶,
: 我想知道如何保障"我的租金的一部分換來的我的權利"
: 但是如果已經確定 "BOT必須無條件的配合台大校方辦活動"
: 原因若是我的租金比例跟台大校方提供的紅利而言不成比例,那我可以接受
: (ㄟ...然後可以end了XD)
所以我才希望借用規定要趕緊且明確的設定出來摟
而且這部分會有學生會、住宿組和BOT三方協商,不太會只偏某方的
而我自己也是舍胞,當然也不會希望自己應有的權益受損啦
: : 接著常經理提到對台大民主的喜愛,包含對於衝撞部分
: : 也提到對於造成舍胞感覺不好,他的重點在使每位住在這邊的舍胞都是貴賓,
: 老實說在商言商,雖然他們不見得做得到,
: 但就一個付相對高租金的住戶我本人來說,
: 這句話真的挺悅耳的,
: 換句話說,
: BOT管理者把住戶的優先序放在其他台大人之前,我是同意的,
: 同意的部分包含,因為BOT本身制度問題,若是有大型活動,
: 則交誼廳甚至乎健身房是會關閉不使用的,
: 這是一種機會成本,住戶的犧牲
: (當然同前述之,若台大其他同學利益比大於住戶,那我也沒有意見)
我並沒有說在商言商是錯的阿XD
而我們也贊成在BOT舉辦時,舍胞的權益是首先考慮
如果不是為了舍胞福利,活動才不會特定設在人會較少參與的水源歐
所以您說的提議其實和我說的並無差異歐
: : 因此做不好感到抱歉會做檢討,還有就是這是民間單位,所以盈虧自付等等
: : 希望把問題都講出來,BOT這每件事都是為了每位舍胞的福利再在做考慮
: : 日後會改善,大家都在學習...
: : 接著就是制度面的討論,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拉扯
: : BOT首先不停重複可能會有安全、安寧等等的問題,還有包含場地的回復
: : 而福利部也都解釋回到學校規範下,對於社團如果不按照使用規定就會被計點停權。
: : 但BOT表示他們不想用這樣的制度
: : BOT的主管們非常重視「營收」以及「市場」
: : 一旦有活動有問題,就會影響市場
: : 並提到學生會和生治會等都是小眾,又不是多少人投出來的,無法保證市場
: : 他們的重點只在「租賃營收的保證」,其他都不重要
: 我不知道大家對這段的想法是什麼?
: 我乍聽之下也覺得很合理
: 假設今天學生會是得到壓倒性的支持,可能可以另當別論
: 不過或許是我想法有嚴重瑕疵,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我不覺得不合理阿
我只是想強調他們並非像前面講的是為學生或舍胞福利
那些都是假的,要賺錢才是真的
直接說清楚就好,不要一直拿舍胞福利或學生權益來當外衣
只是這個意思,並不是說他有錯
: : 第二點,BOT表示只希望活動是加分的,另一點是否能接受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 : 因為當初並沒有說一定要提供給社團,而像使用頻率高等等是否要收費
: : 這未來需要討論,而像是清潔費、維修費等等BOT都是要自負盈虧
: : 而BOT很支持要制度化啊!
: 這回到我前面所說的,BOT的義務範圍在哪
: 當然,這不代表我支持BOT在本次租借場地上的跳針跟反覆跟錯誤
前面已回
: : 而在過程中,福利部一直努力說明一定要「BOT零審核」
: : 不然就會像新體常常用「不明原因」砍掉學生活動
: : 但是BOT就硬是要幻想,台大社團會故意要求安排活動跟宿舍原本的活動撞期
: : 並且逼他們把活動取消,所以堅持要有審核機制(這幻想上次也出現過)
: 前面所疑問的,零審核是源自什麼原則?
: 那如果真的跟宿舍活動撞期又是什麼情況?
: 當然一般情況都是會有所協調,但我認為管理人往最壞的想,並不過份
零審核前面已回,其實真的前面文章都有提過
而撞期根本就不需要考量
因為一旦已排活動,學校借用系統上就不會列出「此時段可借用」
這是基本機制設計的問題,我個人覺得非常基本
BOT本身就有場地預約表,這點他不可能不了解,真的只是藉口罷了
: : 而這一直講到最後又回到上次的結論「就是要BOT零審核」
: : 另外福利部也解釋這樣的活動其實不會影響到BOT,而且是加分。
: : 如果真的有活動造成毀損,相信同學也會願意負責等等
: : 但BOT認為制度化是件大事,要想得很多
: : 而且甚至之後每個活動都要考慮做市調(評估是否加分)
: : 而後面也提了一堆說如果辦得好也可以贊助啊,而BOT都正面面對
: : 如果有誤會就再學習傳承,所以「本次先跑專案,制度化之後再談談」
: : 而後來我和福利部不停堅持要儘速確認制度與「零審查」
: : 會議最後確認接著會有兩個公告:
: : 1. 之前的公告要求(文章最開始處),且必須通過福利部與住宿組審定
: : 2. 公告「BOT場地使用方法」,並且說清楚流程與「零審查」
: : 有朋友跟我提了後,我才知道原來BOT已經有公告了,但是公告日期卻是在前一兩天
: : 於是我就努力找到了在電梯裡的公告並拍攝
: : 有圖有真相:http://ppt.cc/AU82
: : 可以發現有多扯了嗎?這公告是星期一11/17
: : 而讓我們來複習一下當時BOT的承諾
: : 太子學舍須發正式公告,說明歡迎全部社團去水源BOT辦活動
: : 並特別強調不論是性別平等、時事議題、任何多元議題都很歡迎
: : 你們須表態是全面支持,無任何反對
: : 而程序上社團只需要先知會學校(住宿組),而之後BOT不可以有任何審查機制
: : 公告下面並附註說明本次事件的情況、處理、致歉並說明「不明原因」到底是什麼
: : 並蓋上太子學舍公開戳章(因無大小章)
: : 而且這項公告須經過住宿組以及學生會審核通過,否則不予承認
: : 差距夠大吧?而且重點是這份公告學生會和住宿組都是「退件」的
: : 然而BOT仍是堅持把他貼出,試圖「誤導」所有舍胞
: : 而且在這幾天來回溝通,他們明知道這樣公告是錯誤的情況下
: : 完全沒有撤下與變更
: : 這叫有誠意嗎?
: 我也有看到公告,
: 老實說要不是有在NTU板上注意這件事,
: 根本也不知道這沒頭沒尾的公告在說什麼,
: 我是支持BOT應該如同你們所要求的,把事情講清楚,
: 不過那個不明原因你們能夠接受他們說
: "沒有可以說服人的原因而拒絕,是我們的錯漏,以後會改進" 這種說法嗎?
: (因為我總覺得這太各說各話了)
: 簡言之,這篇是站在自以為租金繳得很多的立場發言,
: 如果有什麼有問題的地方,歡迎大家指正 (鞭小力一點)
: 但也認為BOT管理方不該如此輕待學生
1. 所以我們請他重新發公告,並已於12/06上架
2. 我的文章都有錄音檔,所以我無法認同「各說各話」的說法
  同學你有需要請跟我要錄音檔歐
作者: dennisthc (漂流)   2014-12-18 23:45:00
推解釋
作者: shenerica (一朵小花兒)   2014-12-20 11:05:00
謝謝你解釋了部分我之前不懂的事 另外有些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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