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臺大哲學暨人類學系所學會人文大樓案聯合聲明

作者: Sipaloy (便當)   2014-12-13 17:49:39
臺大哲學暨人類學系所學會人文大樓案聯合聲明
11月26日週三凌晨,哲學、人類學兩系位於水源校區行政大樓的臨時系館,又
發生天花板崩塌事件。於是各界在談論人文大樓建案時,對哲學、人類學兩系
居處危樓而衍生的安全與權益問題又有一波論辯。作為當事者,在收拾系館之
後,哲學、人類學兩系學會決心針對人文大樓建案發表我們的立場,也就兩系
師生權益提出正式的聲明:
1.為解決文院與全校師生教學研究空間不足的問題,哲學、人類學兩系於民國
99年拆除舊系館,奉獻了對洞洞館的情感與記憶,搬遷至水源行政大樓。我們
要求校方確實保障哲學、人類學兩系師生的安全與權益。鑑於水源行政大樓的
安全疑慮,我們主張將兩系轉置到與其他台大師生同樣安全的空間,並與總區
各系具備相同的教學、研究條件。
2.兩系師生居於水源校區期間,校方應正式具結保證大樓安全,並嚴格執行逐
年徹底檢查,不得使師生再有身處危樓的恐懼。兩系師生蒙受的安全風險,及
教學、研究等權益損失,校方應負起全責,全數補償。
3.我們支持人文大樓依第十案儘速興建。
4.興建人文大樓無法立即解決哲學、人類學兩系居於危樓的問題,卻是解決文
院空間需求最實際的辦法。我們主張人文大樓的興建不可再有延宕,不可漠視
文院師生對研究教學空間的基本需求與權益。惟求快的同時,也不得再剝奪歷
來議案中對哲學、人類學兩系空間的承諾。
5.水源校區位處偏僻及危樓問題,致使哲學、人類學兩系更迫切需求人文大樓
案順利通過。但我們支持興建人文大樓不單是為了我們自己,也是為了文院全
體系所空間不足的問題。
我們善盡了身為學校一份子的社群責任,希望主事者重視我們的生命安全,並
落實承諾,捍衛兩系師生的基本權益!
臺灣大學哲學系所學會
臺灣大學人類學系所學會
聯絡信箱:PhiloAnthropology@gmail.com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3日
http://homepage.ntu.edu.tw/~anthro/news/20141213_b.htm
http://www.philo.ntu.edu.tw/ann/view.php?ID=1659
作者: chasel2361 (簡子)   2014-12-13 17:51:00
推!!!!加油!!!!
作者: sivir (戰爭女神希維爾)   2014-12-13 18:04:00
加油QQ
作者: scrays (玄鳳)   2014-12-13 18:05:00
推啊!
作者: jefftie2000 (Y.Y)   2014-12-13 18:09:00
作者: smartken   2014-12-13 18:20:00
作者: EricDerMann (漢孝郁帝)   2014-12-13 18:34:00
推!請大家一起支持人文大樓!http://ppt.cc/tQAQ
作者: j71648 (川禸木)   2014-12-13 18:47:00
幫高調人文大樓
作者: omaha (然後各自夢遊餘下生命)   2014-12-13 19:12:00
作者: pisces747 (風輕輕的吹)   2014-12-13 19:47:00
推!人文大樓蓋起來!
作者: syh1994 (小歡>_^)   2014-12-13 19:56:00
推!!!
作者: aet40201 (無用書生)   2014-12-13 20:21:00
作者: Yoonasky (Yoonasky)   2014-12-13 20:21:00
作者: florencefrog (葉赫那啦.紫蛙)   2014-12-13 20:45:00
推www
作者: roy199537 (roy199537)   2014-12-13 20:52:00
推!!!!
作者: HC683150 (花椰菜)   2014-12-13 20:55:00
推推
作者: w6422613 (燈泡)   2014-12-13 21:07:00
推推
作者: madrichard (夢幻部落)   2014-12-13 21:21:00
推!已發聲明,不要再代言我們啦!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4-12-13 21:35:00
推~~
作者: counttofive (嗨一)   2014-12-13 21:52:00
推推 辛苦了
作者: pelant (我是柏豪)   2014-12-13 21:54:00
推推
作者: homo5566 (homoooo)   2014-12-13 21:56:00
水源人淚推 QAQ
作者: smileygirl (縵縵)   2014-12-13 22:14:00
曾為水源人!!!!!推推阿!!!!!!!!!!
作者: js10329 (寶尼)   2014-12-13 22:16:00
推推!!!希望畢業前有辦法看到人文大樓啊QQ
作者: sas90711 (sas90711)   2014-12-13 22:51:00
作者: yinyang102 (いんいんえん)   2014-12-13 22:55:00
作者: peonykk (iamkzz)   2014-12-13 23:01:00
水源人推!
作者: abechang (bear)   2014-12-13 23:07:00
畢業文院人推!
作者: apullo (apullo)   2014-12-13 23:11:00
推!
作者: MaxScherzer (公館碧玲)   2014-12-13 23:43:00
好!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岡山田孝之)   2014-12-13 23:50:00
推推!
作者: b020202 (b02)   2014-12-14 00:09:00
作者: ttyeden (ttyeden)   2014-12-14 00:14:00
人文大樓!!!
作者: paihsinching (嬉鬧之間)   2014-12-14 00:14:00
作者: shyhting (彥)   2014-12-14 01:42:00
推!
作者: starsnight (星宴)   2014-12-14 01:55:00
推推 希望上研究所前可以看到大樓QAQQ
作者: bt9327 (遲)   2014-12-14 03:55:00
作者: apollon0990 (一)   2014-12-14 13:54:00
推推
作者: wind6868 (Lyle)   2014-12-14 14:15:00
推推
作者: lingja (J. A. Ke)   2014-12-14 14:59:00
幫推
作者: p123yt   2014-12-14 15:04:00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4-12-14 16:28:00
校方負起全責全數補償?如果校方無法承擔怎麼辦?大家真的有仔細想過這份聲明稿嗎?跟風文化就是從這開始的嗎?
作者: ck220708 (豆腐)   2014-12-14 18:45:00
這份是學生發的本來立場或是先天的資訊量和老師就不一樣但算是代表學生看這件事情的立場。另外樓上最後一句結論哪裡來的? 你真的有好好了解整個事件嗎?
作者: amalover (愛阿嬤的好小孩)   2014-12-14 21:10:00
作者: ohya810817 (黑鬼)   2014-12-14 21:21:00
作者: AgentM (MIB)   2014-12-14 21:50:00
推 然後hihi是來自未來嗎?怎麼會推測這是"跟風"的"開始"@@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4-12-14 22:28:00
因為上面寫的是"師生權益提出正式的聲明:"可以推論是代表多數"師"生發言對吧?我只是對這聯合聲明稿內所指稱負責的部分有點疑問
作者: ck220708 (豆腐)   2014-12-14 22:41:00
師和生的權益 有時候是在一起的無法一分為二再者 以文院來說 這種聲明八成是學生受不了老師過度溫吞才發的 這次人文大樓事件並非只炒出對張某的怨氣許多同學也開始對文院老師的不作為 感到憤怒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4-12-14 22:44:00
我只能說憤怒與衝動並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短時間你可能真的有執行力把大樓弄出來
作者: ck220708 (豆腐)   2014-12-14 22:45:00
憤怒和衝動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卻是解決問題很好的動力今天事情會變這樣 文院許多老師要負很大的責任 除了憤怒(生悶氣)之外 沒有提出論述 也沒有跳出來處理的衝動即使是這篇學會發的文 論述以及行動力已經勝過老師們了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4-12-14 22:51:00
實際上這樣倉促進行的大樓可能就和這篇聲明稿一樣
作者: ck220708 (豆腐)   2014-12-14 22:52:00
你可以多關心一下再發言嗎?第十案加修正案搞了一、二年了倉促在哪? 而且不斷地討論 協商整個案子要倉促進行的話需要十案嗎? 需要這麼多年嗎?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4-12-14 22:53:00
看似義正辭嚴但深入去想卻有許多瑕疵如果你連自己的老師都看不起的話那我也不能多說什麼只希望各位做重大決議前要審慎點
作者: ck220708 (豆腐)   2014-12-14 22:56:00
我非人哲兩系的學生 但關心人文大樓 你大可以具體指出瑕玼和不審慎的地方 自然有人會和你說明 不需模糊焦點
作者: weiyunc (wei-c)   2014-12-14 23:47:00
推不需模糊焦點 有甚麼問題請直接點出基本上hihi的第一個問題我就不太能理解,何謂校方無法付擔怎麼辦? 身為權益受損的一方要事先替當權者想好?再者,您真的有理解「聲明」二字之意嗎?此為表述立場之文,並非一場「討論」的紀錄。
作者: KarateWu (慢郎中)   2014-12-15 22:47:00
一定要一再出事,才願意為出來喉舌,這到底是隱忍之德,還還是姑息之賊?百無一用,四民之末諸評,能怨人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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