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一百零三年度訴字第二號判決

作者: whiteoath (whiteoath)   2014-07-01 21:01:18
推 Redwing13:為了噓文專門弄個免洗帳號,也頗好笑的 07/01 14:46
推 superpuppy:有人崩潰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殘嗎字號都不一樣啊XDDDDDD 07/01 14:52
推 Redwing13:私信想唬執業律師,這也頗好笑 07/01 15:02
→ Redwing13: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搞不懂要告罪名 07/01 15:07
推 Redwing13:虛心求教,我可以考慮教你 07/01 15:11
推 RSChiang:五倍的裁定書XD 07/01 15:52
推 kevin20541:XDDD 07/01 15:59
推 bigfish0330:阿哈哈 你看看你 07/01 16:21
推 cains216:推學生法官 07/01 19:48
→ LaPAELLA:誰來幫我畫重點...所以到底是告了什麼 輸贏如何 學生法院 07/01 20:25
→ LaPAELLA:有效力嗎? 07/01 20:25
1. 有沒有效力我不知道,因為這是學生自治體制的問題
2. 原告徐佑昇先生(參選社科院學生代表),想要確認他自己的選舉結果無效
(應該是因為電子投票跟選務問題,認為選舉不公平,要確認無效)
(之前他有在NTU版上PO出這次選舉的選務問題,文章代碼(AID): #1JXv4iuE (NTU) )
然後除了他自己的結果外,還想要確認學生會長的選舉結果,跟其他院學生代表結
果無效
但是他好像意識到自己沒辦法確認自己以外的選舉結果
所以找了汪興寰跟陳乙棋來助陣,補足他自己的當事人適格。
(不過判決書來看,103年6月24日之準備庭徐佑昇先生只想確認學生會長跟院學生
代表而已,不知道為什麼要找參選研協會長的陳乙棋出來)
3. 判決結果是,原告只能確認自己的選舉結果而已,不能確認其他的
(1) 沒有訴訟權能(擺明其他人的選舉結果跟徐佑昇先生無關)
(2) 陳乙棋的部分,因為研協部分,學生法院不能管(學生法院釋字第9號)
推 benaddict:前民總助教就真的很帥啊(菸)再開分身酸嘛哈哈哈哈 07/01 20:47
作者: Redwing13 (Redwing)   2014-07-01 14:46:00
為了噓文專門弄個免洗帳號,也頗好笑的
作者: superpuppy (長興街梁朝偉)   2014-07-01 14:52:00
有人崩潰了喔XDDDDD而且是眼殘嗎字號都不一樣啊XDDDDDD
作者: Redwing13 (Redwing)   2014-07-01 15:02:00
私信想唬執業律師,這也頗好笑http://imgur.com/mv6Dyh2,3HvlmUD 搞不懂要告罪名虛心求教,我可以考慮教你
作者: RSChiang (鍵盤蒟蒻的RS)   2014-07-01 15:52:00
五倍的裁定書XD
作者: kevin20541 (謙)   2014-07-01 15:59:00
XDDD
作者: bigfish0330 (拉拉宇)   2014-07-01 16:21:00
阿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cains216 (kato)   2014-07-01 19:48:00
推學生法官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4-07-01 20:25:00
誰來幫我畫重點...所以到底是告了什麼 輸贏如何 學生法院有效力嗎?
作者: benaddict (Stay Calm)   2014-07-01 20:47:00
前民總助教就真的很帥啊(菸)再開分身酸嘛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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