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3-2 許恒達 刑法總則二 期末考

作者: centsriy (毛欸)   2025-06-08 20:01:23
課程名稱︰刑法總則二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許恒達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5/6/4
考試時限(分鐘):120 分鐘
試題 :
富人乙欠甲賭資,甲多次催討,乙雖有錢卻不願還
,甲起殺乙之心,甲夥同另一位債主丙,約好兩人
共同殺死乙,甲、丙兩人商談的犯罪計畫為:「在
三天後清晨,甲先前往乙家門口以水果刀殺死乙家
守衛A、,然後等乙出門查看時,丙再持另一把水
果刀刺殺乙,殺了乙後,甲、丙再合力將乙屍體丟
進乙家旁的大水溝中,避免被其他人發現」。三天
後清晨,甲依約出現在乙家門口,乙家門剛好是一
個無紅綠燈的交岔路口,而甲埋伏在旁邊,看到A
在乙家門外守護,甲持刀衝向前作勢要刺死A,A嚇
了一跳,直接衝向交岔路口中間躲避,甲持刀追上
,未料這時突然有大卡車司機丁以48公里速度開始
經過,該交岔路口周圍及其道路的速限是50公里,
丁當時雖然意識到無紅綠燈的交岔路口可能會有人
突然衝出,卻認為一大早應該不會有人亂衝,未減
速即衝進交岔路口,正好撞上突然衝出來的甲與A
,A當場死亡,甲受重傷,丁亦昏迷。
同樣依約騎自行車前往現場的丙在旁邊目睹一切,
仍不動聲色。這時「乙」聽到聲音跑出來,丙認為
這是他們要殺害的對象乙,立即衝向前去刺向該人
一刀,「乙」當場昏迷且血流如注,丙認為「乙」
己經死亡,雖然甲己昏迷,丙仍馬上把「乙」之屍
體搬去大水溝丟下,丙才把該「乙」丢下去,這時
「乙」突然大叫,丙才發現原來「乙」沒死,而且
「乙」不是他們意圖攻擊的乙,而是長相酷似乙的
雙胞胎兄弟戊,但因戊已經被丟下大水溝,登時頭
部撞到地面而死亡。丙心想殺錯人麻煩了,走回乙
家門口,想快點騎車離開現場,這時真正的乙突然
現身,並手持球棒上前攻擊丙,丙為了保護自己,
搶過乙手上球棒,出於重傷害意思持球棒攻擊乙頭
部,乙頭部被打了一下後立即昏迷,丙見乙昏迷,
等了約1分鐘均不見乙醒來,丙心想萬一乙醒了可
能會再攻擊他,為了保護自己再拿球棒連打乙頭部
五下,乙頭部血流如注,丙心想「乙應該快死了,
但我不願救你,我要在旁看著等你死亡」,因而站
在乙身邊10分鐘,確認乙因失血死亡後丙才離開現
場。
請問甲、丙、丁的刑事責任為何?(只需要討論正
犯刑責,不用討論共犯刑責,討論罪名僅限於殺人
罪、殺人未遂罪、重傷罪、重傷末遂罪、輕傷罪、
過失致死、致重傷或致輕傷罪、輕傷致死或致重傷
罪、重傷致死罪)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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