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8-1 洪瑞燦 民法概要乙 期末考

作者: tos515541905 (司馬棠)   2020-01-18 02:02:37
課程名稱︰民法概要乙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洪瑞燦
開課學院:管理學院
開課系所︰國企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0/01/10
考試時限(分鐘):10:35-12:20
試題 :
壹、選擇題(每題二分)
1、下列有關侵害生命權損害賠償範圍之敘述,何者有誤? A.請求扶養費者,
以死亡者對其有法定扶養義務者為限。 B.請求精神慰撫金者,以死亡者之
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配偶為限。 C.如死亡者尚未具備扶養
能力,仍可向加害人請求扶養費。 D.不可以請求賠償被害人如果生存時所
應得之利益。
2、下列有關損害賠償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原則上應回復原狀。 B.債
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C.債權人定相當
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D.如不
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債務人仍不得請求以金錢賠償。
3、甲家庭小康,一日開車時不慎擦撞乙違規停放於路邊之超跑,乙修車配新
零。件共支付300萬元。請問乙求償300萬元時,甲無法主張下列何種抗辯?
A.過失相胝。 B.損益相抵。 C.生計抗辯。 D.扣除新零件與舊零件之價差。
4、下列有關不完全給付之敘述,何者錯誤? A.指債務人不依債之本旨而為給
付。 B.包括給付標的以外之說明義務。 C.給付之數量不足非不完全給付。
D.給付之物品質有瑕疵造成債權人損害者,亦為不完全給付。
5、請問下列何種情形,甲可主張撒銷權? A.乙積欠甲債務500 萬元已屆清償
期,雖無力清償,卻將薪資所得捐贈公益團體。 B.甲向乙購買A屋,已簽訂
買賣契約以後,乙又將A屋出售予丙,並辦理過戶完成。 C.甲積欠乙債務
500萬元無力清償,卻拋棄對其父親丙之繼承權。 D.乙為免其財產被債權人
甲強制執行,假借買賣名義將其惟一之財產過戶予丙。
6、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契約終止,只是使繼續性之契約向將來消滅,
已發生之契約效力不受影響。 B.同時履行抗辯權係指當事人之一方,應向
他方先為給付者,如他方之財產,於訂約後顯著減少,有難為對待給付之
虞時,在他方未為對待給付或提出擔保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 C.連帶債
務之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全體請求全部之給付,不能分次請求。 D.連帶債
務人相互間,無論債務發生原因,皆應平均分擔債務。
7、下列有關清償之敘述,何者錯誤? A.銀行對因竊盜而持有自動提款卡及密
碼之人為給付,仍發生清償之效力。 B.不知孰為債權人時,債務人將給付
物提存於法院時,發生清償之效力。 C.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時,債務人之給
付應先抵充原本,次充利息。 D.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清償時,債權人不
得拒絕。
8、關於分期付價(款)買賣或附條件買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受人支付
全部價金後,使得向出賣人請求標的物之交付。 B.買受人分期給付如有遲
延,即應支付全部價金。 C.出賣人不論何時解除契約,均得扣留所受領價
金之全部。 D.出賣人可以保留交易標的物之所有權。
9、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如為經公證之贈與,或為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贈與人仍不得撤銷贈與。 B.對於贈與人有法定
撫養義務而不履行時,贈與物之權利縱已移轉,贈與人仍得撤銷贈與。 C.
附負擔之贈與,受贈人如已承諾履行負擔,縱負擔超過贈與之價值限度,仍
有履行全部負擔之義務。 D.贈與人於贈與約定後,其經濟狀況顯有變更,
如履行贈與將致其生計有重大之影響或防礙其扶養義務之履行時,贈與人縱
不得撤銷贈與,仍得拒絕贈與之履行。
10、關於租賃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出租人不以所有權人為限。 B.未
立字據之租約無效。 C.租賃契約為有償契約。 D.租賃契約之承租人為租
賃物之直接占有人,出租人為間接占有人。
11、甲向乙承租A屋居住,書面訂立租賃契約約定租期三年,但一年後乙將A屋
出售予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就A屋出
售予丙之契約,須得甲之同意。 B.因租賃契約為債權契約,而已經取得A
屋所有權,故甲不得以租賃契約對抗丙。 C.丙取得所有權後,甲應將日後
之租金交給丙。 D.以上皆非。
12、下列有關消費借貸契約之敘述,何者有誤? A.借用人不可以處分借用物。
B.如為無償消費借貸契約,預約貸與人在借用物移轉前,可任意撤銷消費
借貸預約。 C.消費借貸如未約定期限,借用人得隨時返還。 D.消費借貸
如未約定期限,貸予人須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借用人返還。
13、甲為營造商,因承包乙之房屋興建工程,故雇傭丙施工,但因丙施工品質
造成丁所有之房屋牆壁龜裂經丁向法院提起訴訟,甲委託律師戊處理。請
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間為承攬關係。 B.甲丙間為雇傭關係。
C. 原則上應由乙對丁負損害賠成責任。 D.甲可隨時終止與戊之委任關係。
14、甲乙丙丁四人合資成立A商號,其中甲以現金出資500萬元,乙以其所有之
不動產所有權出資,丙則以其勞務出資,丁則以其信用出資,四人並約定
損益分配各四分之一,並由丙執行合夥業務。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乙出資之不動產應移轉登記為甲乙丙丁等四人共同共有。 B.甲如將其股
份轉讓予第三人戊,須得乙丙丁之同意。 C.如A商號欠B商號100萬元,B商
號應先向A商號請求給付,不可直接請求丁給付100萬元。 D.如A商號無力
清償債務,丁代為清償A商號之債務後,因其以信用出資,故不可向甲乙丙
等三人請求分擔債務。
15、甲向A銀行辦理消費性放款1000萬元,約定可隨借隨還,且除由友人乙擔任
保證人外,並由另一友人丙提供其所有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擔保,請問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於債務屆清償期未清償時,A銀行可直接訴請法院
判決甲、乙、丙三人連帶清償債務。 B.A銀行可不行使抵押權,直接向乙
求償。 C.如乙之保證未約定期間,乙可隨時終止保證。 D.如乙可終止保
證契約,於終止後,對終止前所產生之債務不負清償責任。
16、請問下列有關不動產物權之敘述,何者有誤? A.甲向乙購買不動產,於登
記完成時,始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B.甲因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取得乙所有之
不動產,仍須登記始生效力。 C.甲之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
為通常之使用時,得請求,得請求通行周圍乙所有之土地至公路。 D.乙明
知甲所營造之建築物越界使用其土地,如未即時提出異議,就不得再請求移
去或變更其建築物。
17、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一部,並就共同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比例共有所有
權,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種情形稱為建築物之區分所有。B.建築
物之屋頂屬於共用部分。 C.建築物之外牆屬於共用部分。 D.共用部分不可
以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
18、下列有關動產所有權移轉之敘述,何者錯誤? A.非將動產現實交付,不生所
有權移轉之效力。 B.受讓人如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動產所有
權移轉之效力。 C.讓與動產所有權時,如該動產由第三人占有,讓與人得以
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D.讓與動產物權時,讓
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而讓與人與受讓人間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
接占有者,亦發生動產所有權移轉之效力。
19、甲搭乘臺灣高鐵時,隨身攜帶內裝有現金三百萬元之旅行箱,請問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如甲之旅行箱在高鐵上遭乙竊取,臺灣高鐵公司需負場所主人之
賠償責任。 B.如甲下車時將旅行箱遺失在高鐵上,經臺灣高鐵清潔人員丙發
現,遂會同列車長丁共同開啟,發現內裝有現金三百萬元,事後甲認領取回旅
行箱時,丙及丁可共同請求不超過100萬元之報酬。 C.事實同前,但僅有丙有
報酬請求權。 D.以上皆非。
20、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土地,各有應有部分三分之一,三人協議分割該筆土地於
1月6日達成協議,1月13日完成登記。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無法令或
約定禁止分割之情形下,任何共有人均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B.當事人間於
1月6日即取得各該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 C.分割共有物之協議屬債權契約。
D.甲乙丙三人得約定一部分土地仍繼續維持共有,以作為通行之道路。
21、甲有三萬元之名貴紫檀木,乙竊取後借丙觀賞,丙卻逕自雕刻成價值五十萬元
之藝術品,該藝術品應歸屬於何人所有? A.甲。 B.乙。 C.丙。 D.甲丙共有
22、甲將A屋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銀行後,甲又將該A屋出租予丙,請問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甲乙之間抵押權無效。 B.甲丙之間租約無效。 C.甲乙之間抵押權
不因此而受影響,但A屋之租金由乙收取之。 D.甲乙間之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
響,且A屋之租金仍由甲收取之。
23、下列有關質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質權可以善意取得。 B.行使質權必須聲
請法院拍賣。 C.經出質人同意,質權人可以返還質物,但繼續保有質權。 D.
以上皆非。
24、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其結婚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得撤銷。 C.有效。 D.效力未定。
25、賈寶玉之父與林黛玉之母為同胞兄妹,賈寶玉之母與薛寶釵之母為同胞姊妹,
賈寶玉之祖母與史湘雲之祖父為同胞姊弟,賈寶玉已死亡之長兄為李紈之配偶
。請問下列何人非賈寶玉之禁婚親屬?
A.林黛玉。 B.薛寶釵。 C.史湘雲。 D.李紈。
貳、問答題(每題十分,任選五題作答,須附理由,否則不給分)
一、甲男與乙女結婚,生一子丙、一女丁,後乙因病死亡,甲再娶戊,並收養戊與
前夫所生之子己, 丙因反對甲再娶, 而與甲發生激烈爭吵, 丙憤而離家出走
甲則登報宣示與丙脫離父子關係後丙娶妻生子庚、辛,丁嫁後生子壬、癸。請
回答下列問題? (1)如甲死亡時,有財產1200萬元,請問誰為繼承人,各可分
得多少遺產? (2)如甲死亡時,有財產1200萬元, 丁則拋棄繼承權,請問誰為
繼承人,各可分得多少遺產? (3)如甲死亡時,有財產1200萬元,惟甲立有遺
囑,表示全部遺產由丙、丁均分,請問甲之繼承人各可分得多少遺產?
二、甲向乙購屋,雙方於今年12月1日訂立房屋買賣契約,今年12月14日完成所有權
移轉登記,但甲為選擇黃道吉日,與乙約定明年1月1日交屋,請回答以下情形:
(1)如房屋於今年12月12日因地震滅失,甲可否請求返還價金? (2)如房屋於今
年12月25日因地震滅失,甲可否請求返還價金? (3)如交屋後發現房屋有減少其
價值之瑕疵,但乙不知情,乙應否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4)如乙應負物之瑕疵
擔保責任,甲可作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效力)?
三、甲將其所有房屋出租於乙,約定租期自今年12月1日起一年,租金每月10000元,
於每月1日給付,另乙給付甲30000元作為押金,是回答以下問題: (1)如乙自明
年3月未給付租金,甲於明年4月7日催告乙於同年4月20日前給付租金,如乙未於
其期限內給付,甲可否於同年4月25日終止租約? (2)同前,但甲於5月25日始終
止租約? (3)租約期滿後,乙仍繼續為房屋之使用,但自後年2月1日給付房租後
即未再給付,甲催告無效後,可否於後年7月25日終止租約?
四、請回答下列問題:
(1)不動產設定普通抵押權後,可否在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或將不動產出租、出售
他人?
(2)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不動產遭其他債權人查封,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原債權在
何時確定?
(3)在最高限額抵押權,如以確定之原債權本身未超過約定之最高限額,但加計利
息後超過約定之最高限額,超過之部分有無優先受償之權利?
五、請解釋及回答下列問題
(1)什麼是「通常事變」?地震致買賣標的之房屋倒塌是否為通常事變?
(2)什麼是「先訴抗辯權」?約定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是否有效?
(3)和解契約訂明「拋棄民、刑事追訴權」之效力為何?
六、請解釋下列名詞
(1)試驗買賣 (2)分別共有 (3)法定血親
七、請回答下列問題:
(1)何謂姻親?兄弟之配偶之父母,是否為姻親?
(2)請舉出婚姻無效之三種情形?
(3)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婚前財產、繼承財產或精神撫慰金是否為分配範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