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7-1 蔡季廷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一 期末

作者: ts13tomato (ts13tomato)   2019-07-04 15:23:48
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一
課程性質︰政治系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蔡季廷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9/01/09
考試時限(分鐘):130分鐘(15:30-17:40)
試題 :
核四公投案
2013年臺灣社會反對核四的聲浪越來越大,行政院長宣布將透過立法院一當時的公民投票
第16條規定,發動重大政策公民投票,已決定是否停建核四。民進黨立法委員表示,這種
重大政策公投是變相讓行政院,可以和立法院享有此項權力而應該被認為違憲。行政院則
回應表示若其有權停止興建核四,其樂於為之;但馬英九總統表示,行政院貿然停止執行
和四預算並停見,應會有違憲之虞。
除了行政院考慮透過立法院推動核四公投外,民進黨和部分公民團體曾考慮準備通過連署
方事項中央選舉委員會提案核四公投。民進黨和公民團體準備提案的公投題目為:「您
是否同意興建核四?」;相反地,國民黨準備提出的公投題目為:「您是否同意停建核四
?」因此,兩黨與社會輿論開始辯論哪一種溝公投題目才合於公民投票法。中央選舉委員
會秘書長曾經表示,公投主文命題應以「改變現狀」作為要件;亦即,公投提案必須站在
政策的反面,該公投才有投票的意義。不過,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14號判決曾經
表示:
公民投票法第31條並未限制重大政策之複決之公民投票按,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使得提起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以「人民提起之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使符合公民投票法
之制度設計」等語,作為認定係爭公民投票按不合規定之理由,乃對人民公投權力之行使
添加法律所無知限制,應屬違法。
不過,核四公投案隨著公民團體的抗議、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先生的絕食、以及行政院宣
布「封存」核四後,核四公投提案的爭議也告一段落。依據經濟部網站解釋「為何不停建
而是封存核四?」的說明中表示:
政府不能直接宣布核四停建,因為這樣做違反了預算法並有違憲之虞。一方面,政府的政
策是「確保核安,穩健減核」;另方面,對於立法機關通過的預算案,在沒有獲得立法院
同意前,若斷然片面宣布停建,也違反行政立法之間的分際。
請依據我國憲法、大法官解釋與相關憲法學理,回答下列問題:
一、
為什麼大法官說預算是「措施性法律」,和「一般法律」有什麼不同?(8%)
另,請以憲法上權力制衡理論與重要大法解視為基礎,說明「預算行政說」和「預算法律
說」的演變。(12%)
二、
馬英九總統和經濟部都認為停建核四有違憲之虞,因而選擇以封存方式為之。請問,他們
的說法有沒有憲法上的依據?為什麼?(15%)
三、
從權力分立功能論的角度來說,妳/你認為民進黨主張重大政策公投違憲是否合理?(8%)
四、
假設民進黨立法委員提案修法,想要在公投法中加入「公投題目不限於提出和政策相反的
題目為限」之規定,但在立法院中遭到否決。後來,部分國民黨立法委員在遭受選區選民
的壓力下,改變原本立場而主張現行公民投票法第16條規定,以及前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有違憲疑慮,而準備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聲請大法官解釋:
(1)若妳/你是大法官,是否會受理立法委員依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聲請案呢。(12%)
(2)若立法委員是要依據新制定的「憲法訴訟法」欲聲請大法官解釋,而妳/你是憲法法庭
的大法官時,妳/你個人會主張受理本案嗎?(10%)
五、
請問司法行政業務設於行政院的法務部,或者司法院不是最高審判機關,而是同時具有最
高司法行政全的機關,是否一定有害於司法獨立?(10%)
六、
若有報紙報導,總統收受幫我國興建核四廠的美國某核能機電公司數億美金,且將該筆現
今存於瑞士某銀行的秘密帳戶中。倘檢察官某甲看到報導後,準備追查此事件真相而欲展
開調查行動。追查相關線索後,某甲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請總統提供相關秘密帳號的相關資
金活動流向。請問:
(1)總統可否拒絕某甲的請求?(12%)
(2)若總統回覆表示「該秘密帳戶所存資金,設籍我國在他國情報活動的人員與訊息購買資
金,述無法提供相關流向」時,妳/你認為總統的回覆有無憲法上的依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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