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2 林明鏘 行政法 期中考

作者: yayoha006 (Wade)   2017-04-17 16:24:13
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法律學系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鏘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04.17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
※得參考無附判解之六法全書※
試題 :
一、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於106年3月30日依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24條規定,委託甲動
保協會辦理動物救援及動物收容業務。乙動保協會因未受到委託,乃向丙市長檢舉甲協會
之收容所為不合法之場地,臺北市動保處長丁應負法律責任。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50
分):
(一)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是否為行政機關?(10分)
(二)受委託的甲協會之工作人員及丙市長是否為公務員服務法上所稱之公務員?(10分

(三)請依行政法之依法行政原則,分析臺北市動保處委託甲協會之合法性?(10分)
(四)丁處長若有違法失職,應負何種行政責任?(10分)
(五)委託甲協會救援及收容動物之行為是否為行政處分?若是,則是哪一種行政處分?
(10分)
參考法條: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二十四條:「民間動物保護相關團體或機構經評鑑
合格者,得受委託參與辦理動物救援、收容、照護或其他動物保護相關業務;其評鑑辦法
,由動保處定之。」
二、高雄市民A於民國106年在臺北市B美甲護膚店消費美化其指甲及皮膚,但因認為其未
達廣告效果(如B明星般美白),乃向B請求退款。B認為A的指甲脆弱斷裂、膚質不佳,非
其技術或藥品不佳,而拒絕退款。A乃向臺北市消費者保護中心提出檢舉,請求依法處理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50分):
(一)臺北市政府對此案件有無管轄權?(10分)
(二)A依法可否向臺北市政府請求提供B店負責人之姓名及住址資訊?(10分)
(三)臺北市政府若認為B美甲護膚店無行政法可管,以函式回覆A,請求A應依民事法規
向民事法院控告B店負責人。該函式是否為行政處分?(10分)
(四)若化妝品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不得於報紙、刊物、傳單、廣播、
幻燈片、電影、電視及其它傳播工具登載或宣播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之廣告。」同
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一下罰
鍰;清潔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臺北市政府認為B廣告稱「美白宛如C女星般漂亮」有虛偽誇大廣告,而處罰B五萬元罰鍰
,並勒令停業。於同法第24條中,何者為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機關有無判斷餘地?(10
分)
(五)同前述,臺北市政府之行政處分是否得添加附款(如勒令停業至檢查正常後始得營
業)?(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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