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1 陳昭如 法社會學 期末考

作者: fangcity (JA)   2015-01-16 17:20:23
課程名稱︰法社會學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陳昭如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01.12
考試時限(分鐘):110min
試題 :
【得參考自己攜帶之紙本資料,不得向他人借閱,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
一、簡答題(30%)
請簡要說明以下的概念或敘述:
1.私秩序(private ordering) (10%)
2.法律是政府的社會控制(governmental social control) (10%)
3.正當化(legitimation)作為法律意識形態的運作方式 (10%)
二、申論題(70%)
1.紛爭(disputes)是法社會學的重要課題之一,William Felstiner,Richard Abel和
Austin Sarat 三位學者便提出一個解釋框架來理解紛爭之產生與轉化。
(1)請說明該解釋框架的內涵,並舉例討論之(15%)
(2)法律體系中的行動者在紛爭的產生與轉化過程中,可能扮演何種角色?(15%)
(3)該解釋框架對於思考台灣的權利政治(the politics of rights)、法律和社會變遷
的關係,有何幫助?(20%)
2.法國境內有數百萬的穆斯林移民,與白種法國人之間長期存在緊張關係。法國的查理週
刊(Charlie Hebdo)批判諷刺百無禁忌,早因刊登嘲諷伊斯蘭教的漫畫遭到暴力攻擊與
威脅,但其始終主張言論自由,表示自己並不反對伊斯蘭教,所有的宗教都是其嘲諷的
對象。日前,該雜誌社遭到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暴力攻擊,總編輯及多位漫畫家喪生。
此舉世矚目的事件引發諸多討論。有些人譴責暴力,主張嘲諷宗教的言論是行使言論自
由;也有人譴責暴力,並認為汙衊伊斯蘭教的漫畫是不受保障的冒犯性或歧視性言論。
請以此事件為例,討論法律與文化的關係,以及法律多元主義在全球化時代的意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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