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ram (saram)
2015-01-20 19:31:00受到查稅,就是公務員認為有必要而依法行政.何來公平與否?查稅跟懲處是兩回事.查稅結果只有無事跟補稅而已.這代表公務員不是米蟲,應該接受.何必製作影片讓國際人士看?進步國家裡,查稅是普遍而建全的事情,為何台灣人當成暴政?李光耀退休買屋,廠商看他為國貢獻而少賺他,這也不犯法,但在野人士提出批評,李光耀只好補回優待金額.台灣若要學新加坡,就由政客帶頭鼓勵查稅到自家人.新加坡的法律嚴苛,公務員無法解釋自家的錢為何超出新資,就一生完蛋了.柯柯應該從自己家人先查起.再查政治敵人好嗎?
作者:
saram (saram)
2015-01-25 14:29:00既然合法,那有何壓迫可言?是否法院審理可查,政府相關機關才能做?還是說查稅要先以百姓查起至於在朝當官的暫緩,直到他卸任為止不查?還是先調查其子女當市長否,是則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