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2 王千維 民法債編各論 期末考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7-06-23 23:16:08
課程名稱:債各
課程性質:104級法學學程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王千維老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6/22
考試時限(Mins):1小時50分
附註:可使用法典
試題本文:
1. 甲委託乙,以乙之名義將甲所擁有之A屋出租予丙,租期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
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一萬元,乙亦於105年1月1日起即將A屋交付予丙占有使用。
不料,丙於105年4月1日時遭遇重大車禍,丙因此住院長達二個月,二個月間丙未能使
用A屋。俟105年6月1日時始再行返回A屋居住。於是丙拒付4、5兩月之租金。
稍後,甲於105年5月1日將A屋出賣予丁,並於105年6月1日辦妥A屋所有權移轉登記。
試問,甲與丁間;乙與丙間;丙與丁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
2. 甲將其所擁有市價新台幣100萬元之A車,交由乙所開設之汽車保養廠更換電瓶,雙方
約定,甲應支付予乙新台幣6300元(及電瓶材料費新台幣5600元加上工資新台幣700元)之報
酬,並且乙應於6月22日更換完成,將A車返還予甲。
不料,因乙工作上之延宕,直至6月26日始將A車返還予甲,以致令甲另行向丙租車公
司租用B車代步,共支出新台幣5000元。
甲於6月26日取得A車後,即驅車前往其上班處所,行駛途中火苗突然自引擎蓋旁竄出
,不一會兒全車即陷入火海之中而致滅失。甲因此亦被火燒傷,共支出醫藥費新台幣1萬
元。經查,此乃導因於乙更換電瓶時電線之絕緣裝置未妥善處理所致,惟乙仍向甲請求給
付新台幣6300元之報酬,自遭甲斷然拒絕。
試問,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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