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2 沈宗倫 海商法 期末考

作者: colin4235tw (杰哥)   2015-06-23 16:39:11
課程名稱:海商法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海上運送契約、載貨證券
開課教師:沈宗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時限(Mins):110分鐘
附註:
1.不必抄題,但請明確標示題號。
2.答案須附法律理由,否則不予計分。
3.不得攜帶法條與相關參考資料。
4.祝各位考試順利,暑期愉快!
試題本文:
一、M海運公司就W公司所有的A輪,與W公司訂立計時傭船契約,以之往返日本橫濱港及
台灣基隆港,從事運送。一日,M海運公司承載某甲10個貨櫃(貨櫃由某甲自行提供,且每
貨櫃各封有精密農用除草機5具),預定由日本橫濱港返還基隆港。M海運公司於收受貨櫃
後,開立載貨證券給某甲,除記載承運10個貨櫃且每貨櫃各封有農用除草機5具外,並載
有「置入條款」,言明將原先M海運公司與W公司鎖定傭船契約之「貨櫃責任條款」併入載
貨證券,而該「貨櫃責任條款」表明運送人對於貨櫃置於甲板所生之貨物毀損滅失一概不
負責。前述貨櫃運送,某甲的10個貨櫃被放置於A輪之甲板,自日本橫濱港發航途中,因
海員乙疏失引發火災致使2個貨櫃毀損,其中之農用除草機全數滅失。雖火勢控制得宜,
航程繼續,最終達到基隆港,將某甲所餘貨櫃卸至M海運公司向某丙租之倉庫,該倉庫約
定由某丙管理。後因某丙之大意未對倉庫上鎖,致使某甲之其餘8個貨櫃被破壞,其中之
農用除草機全數被竊。假使M海運公司與某甲雙方合意採取我國海商法為準據法,試具法
律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題中載貨證券所置入之貨櫃責任條款是否有效?(20%)
(2)若某甲起訴請求M海運公司賠償其10個貨櫃及其內農用除草機之損害,是否有理由?M
海運公司有何抗辯?(40%)
二、某X以其所有之B船從事運送,B船之船長Y於一次件貨運送中,收受某Z所託運之貨物
,據某Z之書面通知,該貨物重達1000公斤,但依某Y多年承載相同種類貨物之經驗,某Y
懷疑某Z之重量通知並不正確。假設本案適用我國海商法,請附具法律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某Y最終仍於某Z貨物裝載後所發給之載貨證券上記載重量1000公斤,請問某X得否事
後以反證推翻之?(10%)若該載貨證券已透過背書移轉至第三人手中,答案有無不同?(10%)
(2)某Y最終於某Z貨物裝載後所發給之載貨證券上記載「據託運人某Z通知重量1000公斤
,情狀可疑,但因體積過於龐大,無適當可資運用之機具,故未實際過磅」等保留文具,
請問某X得否事後以反證推翻之?(10%)若該載貨證券已透過背書移轉至第三人手中,答案
有無不同?(10%)
作者: poyiLiu (劉柏逸)   2015-06-25 19:53:00
作者: colin4235tw (杰哥)   2015-06-25 20:09:00
噓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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