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21吳瑾瑜 民總期中考

作者: bowyo (又)   2013-11-27 18:20:05
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詐欺脅迫
開課教師:吳瑾瑜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一年級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11/26
考試時限(Mins):2小時
試題本文:
壹、甲授與19歲之乙代理權,以其名義向丙購買電腦。乙以甲知名義與丙訂定買賣契約。
丙交付電腦予乙。請問
一、乙可否取得代理權?(15%)
二、假設該電腦有效用上之瑕疵,由甲或以主張第364條瑕疵擔保權利?(5%)
貳、甲受乙詐欺,出賣某物並移轉該物所有權予乙。而乙復將該物轉售予善意之丙,
而且移轉該物所有權予丙。請問當事人法律關係。(25%)
参、簡述民法錯誤規定之特色?(20%)
肆、網路商店設置網頁標價出售商品,
一、請問網路商店該行為在法律上的屬性為何?請闡述多數說與少數說之意見。(10%)
二、網路商店寄發確認函,其內容謂:「您已在XX購物網完成訂單,本次訂單編號YYYY。」
請問該確認函之法律性質?(5%)
三、若發生標價錯誤之原因為使用過時之價目表,請附理由說明該種錯誤之法律屬性為何?(10%)
肆、若係因電腦軟體轉檔錯誤,致發生標價錯誤,請附理由說明該種錯誤之法律屬性為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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