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核銷辦法

作者: mv1021 (Calvin)   2011-09-23 23:20:15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會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核銷辦法
民國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制定
第一章 法源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系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授權訂定。
第二章 預算之核銷
第二條 各系隊於期初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預算,得於期末系隊管理委員會進行核銷。
第三條 器材用具類單品核銷,應持購買發票、單據等證明購買物品價值之文件
,始可核銷。
第四條 賽事報名類應持賽事主辦單位所開立之單據等證明報名費用文件,始可核銷。
第五條 賽事報名類可進行核銷之範圍,僅限於該賽事報名費用,應不包含賽事之保證
金等衍生費用,以及賽事以外各系隊其他支出。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會系隊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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