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130教學委員會

作者: glasscat (愛的零度)   2004-12-03 22:09:56
義興說的很有道理!
當天電視新聞用「小蝦米對上大鯨魚」的說法來形容這件事,
感覺義憤填膺,而記協也派人出面說明要到鴻海集團公司前抗議。
但才短短一天後,這則新聞就消失了,郭台銘還是可以繼續登上財金雜誌封面。
面對大企業、國家組織,記者連報導真相的權力也被變相地壓制了。
我們應該不只要「借題發揮」,更應該「小題大作」。
傳播委員會只是一種方式,記者自己的團結很重要。
記者協會剛成立時加入者眾多,但後來因為內部政黨意識型態作祟,
而導致會員大減,幾乎有幾年視難以維持的狀況。
這三、四年來協會金費日益充裕,還有機會到國外與世界記者協會交流,
但對於本土記者團結意識卻沒有太大的增進作用,
如果單純仰賴國家的力量,畢竟還是靠別人,記者要靠自己啊!
※ 引述《singleoo (享受海水)》之銘言:
※ 引述《coolhead (報應)》之銘言:
: 今天主要有兩個議案,一個是通過兩位同學的論文資格考審查,另外一個
: 討論傳院新課程重整案。
: 而將同學意見反映給教學委員會時,老師們口頭上的回覆大致是,未來學
: 程規劃會考量開課時間,也就是盡量讓同學系統地,接續地修課。而學程
: 實施後,是不是要修採寫或者是新編,就端看同學選擇哪一個學程而定。
: 但是,老師們並沒有回應廣電廣告也算是外所學分這件事情。
: 報告完畢
謝謝小三提供的資訊
我純粹藉這個標題發揮一下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
工商時報一位記者因撰寫關於鴻海的報導
結果被鴻海提起民事求償
最令人驚訝的發展是:鴻海同時聲請假扣押記者的財產,法院也准了
報社及當事人能盡的最大努力是:
「刊登聲明啟示」及「請律師」
這讓我有很大的感觸
向來新聞相關學系的課程中
新聞法規(基本權、政策、限制、工作條件…)是最受輕視的
誰教與教什麼,都是doesn't matter
就比如前述案例好了
當課程始終停留在新聞自由的論爭時
也就是當我們天真地以為
「廢了刑事犯,僅以民事來處理誹謗」的美式最大新聞自由限度時
(多少人至今還是一股腦兒地信仰著)
鴻海就用民事玩給大家看
這回不用關個幾個月,易科幾萬罰金
乾脆一點,先扣住你所有財產,訴訟慢慢來,讓你的生活愁雲慘霧
換句話說,好好教訓一下
當記者遇到這樣的問題時
台面上是譴責
台面下是不知所措、不管它、道歉
最後把一切交給律師
正如報社會提出的
我們幫你請律師處理
簡單地講
「風險由想像的『律師』管控,結果自負」
記協盡最大的努力譴責
平常不理記協的報社用力刊登記協的聲明
念傳播,最後總是會面對「學術」、「實務」及「轉行」
學術及轉行,或許風險低些
實務?是富貴險中求,或許是還沒有富貴就得險中求
遇上不好惹的,就得自認倒楣
實務界的工作辛苦,遇上這種事更苦
回到正題
鴻海提供擔保金代釋明,便能假扣押財產
也就是有錢便能押
民事就不夠嚴重嗎?
記者除了大喊新聞自由外,還能做什麼?
繼續寫、繼續罵,報社支持嗎?
鴻海的新聞再也不要了嗎?
我不敢談新聞法規的大點(如傳播政策)
只敢提最小的限制
但,多少人會稍稍注意這新聞與訴訟上的細緻處
大法官解釋文從不說出「新聞自由」四個字,只提言論自由
幫忙答辯的律師會大聲喊新聞自由,但他心裡知道效果如何
(不是會吃豬肉的就會養豬,會看報紙的就能著力於新聞自由)
記者呢?新聞自由何時變成了神主牌?只能拜,祈禱顯靈伸張「正義」
(還是它一直都是神主牌?)
接著,民眾因為媒體的素行不良,一桿子打翻所有的記者
(當民眾根本不在意知的權利時,當媒體老鼠屎過多時)
結果
官司輸了,就罵法官,然後意志消沈
官司贏了,就對著神主牌繼續拜
沒有人理會問題出在那裡
於是問題就一直存在
黑貓白貓,被老鼠咬的就是壞貓
好記者壞記者,會出包的就是爛記者
好文章壞文章,被告的就是爛文章
報社呢?嘿嘿!反正台灣的律師費便宜
最後,只是一種欺善怕惡的再現
(學術一點,是控制與反控制的策略,ps我很尊敬阿孝老師的,只是譬喻而已)
鴻海的法務團,造就的不只是專利及產業上的鴻海帝國
更是媒體上的鴻海帝國
相信會有更多人起而效尤(參選立委的李先生厲害之處是無庸置疑的)
然後,繼續堅信「等待」與「沈默」的力量
在大談能動性時,每個人不動如山
另外插個題外話
最近看到了馮建三老師及石世豪老師在月旦發表的「部門憲法」觀點
兩篇文章都十分深入
但全然是兩個不同的主題
石老師順著蘇永欽老師的部門憲法觀點延伸
馮老師從全球化脈絡觀察
反映了傳播與法的研究斷裂
正如石老師所提的,傳播在意的是「事實」,法在意的是「規範」
他謙稱自己受限於原本的基礎學識(法律)
但他的嘗試及眼光,似乎已經找出了新方向,獨具慧眼,令人敬佩
很期盼在這幾年能開花結果
因為,不久的將來,將成立傳播通訊委員會
會由誰組成呢?
我深怕公視的情況再重演
而且會更慘,因為這是財團眼中的大肥肉。
唉!誰在乎傳播?
※ 編輯: singleoo 來自: 140.119.49.87 (12/02 11:31)
推 gobese:學長,我們需要你當正義律師! :D 61.230.113.42 12/02
→ gobese:AND,學長有沒有興趣來玩大的? :P 61.230.113.42 12/02
推 gobese:比如來訴求成立工會下設記者訴訟基金... 61.230.113.42 12/02
推 coI:身為傳播學院學生能學到、做些什麼?sigh 140.119.150.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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