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蘋果踢爆定價收紅包 政大校長求償500萬敗訴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9-01-17 10:22:21
《蘋果》踢爆定價收紅包 政大校長求償500萬敗訴確定
院前院長郭明政(左)指控《蘋果》報導不實,但求償敗訴。資料畫面
政大校長郭明政2011年擔任該校法學院教授時,為兒婚禮發電郵邀法學院同事喝喜酒,明
示願來喝喜酒的請分攤餐費,「1人2000,2人同行打7折2800,3人以上還是2800」等。事
後郭男不滿《蘋果》及中天電視報導他「定紅包價」,認為名譽受損,控告2媒體及撰稿
記者分別求償5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但最高法院認定《蘋果》及中天只是對可受公評
之事適當表達意見,且相關報導具有公益性及高度新聞性,今判兩媒體免賠、免道歉確定

郭明政提告主張,他當時發電郵給同事寫著:「各位務請接受我的懇請,沒空過來的請不
要送禮,包括禮物。 參加的就請分攤一些餐費。1人2000,2人同行打7折2800。3人以上
還是2800。如何?太多?太少?拜託,一定要接受我的請託。如果這樣能形成一個範例,
不也很好嗎?(不好?)全臺灣或就我第一個趕(應為敢)開價碼的。」意思是「分攤餐
費」,而非「規定紅包價」,因為自己於兒子結婚下個月就出任法學院院長,要經手很多
教師升等業務,若未先定出禮金標準,一旦收到6000元、1萬元,反而更困擾。
郭明政還表示,《蘋果》以「真稀奇!政大院長娶媳婦規定包2千」、 「民眾笑:包多少
哪能明示」為標題,報導指他規定紅包價,與事實顯然不符,此外,舉辦婚宴及郵件內容
都是他個人隱私,《蘋果》報導也侵害他的隱私權。
至於中天電視報導「郭明政利用電子郵件發邀請信給法學院42名教授,上面還有寫著請大
家一定要接受邀請並且參加的話就要分擔一些餐費,甚至連紅包價格都直接明定,兩人同
行還打七折」等語,郭明政認為把他描述為「定紅包價」、「強邀」賓客參與婚宴之人,
嚴重毀損他名譽,因此向2媒體各求償5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此案審理時,《蘋果》主張郭明政邀請出席婚宴者分攤一些餐費,報導指他限制禮金紅包
價,與事實並無不符,而郭在2011年12月報導刊登時,身為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言行舉
止不僅代表政大法學院,公務員身分更代表政府機關形象,言行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
且法學院院長有權處理院內教師升等評比等事宜,自應特別檢視他收受金錢的敏感性議題
,可見該報導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
中天電視則主張,報導的依據是郭明政發出的電郵,報導前有採訪郭男的3名同事,基於
可信的事實基礎而報導,並無曲解不實,也非未經查證,報導有具體敘明郭男的目的是打
平餐費,內容非採負面評價方式,是對可受公評事項為合理適當評論,郭男的名譽權並未
因此受損。
法院審理認為,郭明政發郵件的目的是引領社會上分攤餐費的風氣,似乎有鼓勵受信者傳
佈他的新思惟的意思,因此這封郵件應無隱私保護的期待,而郭男的身分地位須受社會大
眾檢視,他改變舊習,訂立紅包分攤餐費的思惟,對社會帶來嶄新的省思及衝擊,尤為外
界矚目,非但具有公益性,更具有高度新聞性。
法官認為,《蘋果》在沒有妨害郭明政隱私範圍下, 針對具有高度新聞價值之事製作報
導,不構成違法侵害,中天電視報導也沒侵害郭男的名譽,因此歷審都判2媒體無須賠償
、道歉。全案確定。
郭明政另控《蘋果》時任總編輯馬維敏等4人妨害名譽,檢方先前已不起訴確定。(丁牧群
/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14/1500486/
作者: Ja5perle3 (來自南非的約翰)   2019-01-17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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