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代稱判罰釋疑

作者: sckennytang (凱尼)   2019-04-30 11:28:39
開場先講一下,有板友問說球員的諧音或是代稱是不是可以以2-11或2-13來做判罰,
我在這統一說一下標準。
現階段對於球員的代稱,只要不要太超過(例如:菜花俠、強暴俠),基本上都是過關。
比較灰色地帶的(例如:抱腿、背骨、乞丐),只要不要太頻繁,板務也不會介入處理,
但是不代表使用這些字詞來影響他人討論是正確的行為,這部分請板友自重。過往這
部分的處理沒有提起過,這次暫時以警告及最低刑度7天處理。
未來視板面情形,會投票是否禁暱稱,例如
球員名稱僅能使用英文或是中文音譯(以報紙新聞出現過為限)
球員代稱綽號亦以外電或是國內新聞出現過者為限
所以如果大家還想維持一定的自由度,請多多配合。
另外,部份影片常會有離題的部分,原則上誰是聯盟第一人或是誰抱誰腿這種議題,
請到總板去討論,未來如果還有這種狀況,參與討論者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是計數判罰
的處分,請板友配合。
作者: jimmyjou2006 (peaker)   2019-04-30 11:58:00
抱腿 背骨正常用詞 乞丐真的有攻擊性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9-04-30 12:33:00
討論第一人是離題 討論綠葉應該某種程度也算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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