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25-09-04 13:33:31Ballmer投資了5000萬 (約最高估值時的1/5)
還在Aspiration意圖與SPAC & interPrivate 合併,將估值一舉抬高到23億時,Ballmer關聯方還提供了3億美金的意象擔保
所以Ballmer不只是大股東,還深度參與
Aspiration跟快艇的贊助約還可以稱的上商業互惠
但他開給Leonard的鉅額合約要說是商業互惠就凹太大了
你23年3億簽下快艇的整隊代言
然後又在快艇以略為優惠的價格延長Leonard合約後簽署了代言
然後最好笑的是4年代言合約 給了3年錢
但快艇的廣告卻連一分錢都還沒收到
如果你是詐騙公司 , 你有什麼理由拿總資本的10%以上去給單一球員
還不要求他做任何宣傳嗎?
甚至是24年初 美國司法部調查時,還持續給Leonard錢 XD
如果有任何人覺得這樣合法 ,以你的意見為主
順便一提,美國從來都不是看直接證據的
看看隔壁棚怎麼對棒子爺的
看看美國怎麼對兩伊的
而NBA則是看主席跟老闆們是否同意這件事情不涉及密約
其他調查都只是參考資料
畢竟他們又不是法官,也不需要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