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之銘言:
: 從兩邊的角度討論之前,先列出所有可能
: 1. 吞QO
: 2. 吞勇士爛約(1+1TO 45)
: 3. 要求勇士給3年82M
: 4. 要求勇士簽換去太陽或國王或其他
這個不是「所有可能」,離窮盡還差很多....
比方說「拖超過10月1日,QO失效,但仍然還是RFA,勇士可以匹配別隊報價」。
RFA保障母隊的規定,不會因為「拒不簽約」就失效,只是沒簽約不能打球而已。
之前Tristan Thompson就跟母隊(騎士隊)一路拉扯到10月15日才簽下合約。
只是在Kuminga的例子裡,
勇士要的不完全是球員的戰力,更重要是能不能當成交易時匹配薪資的交易包裹。
簡稱「薪資包」,薪資包的特性就是到期約或是短約,對下家不會構成長期負擔。
所以勇士開的是短約(1+1TO),且要求放棄母隊續約一年時自然產生的NTC。
"薪資包"這件事在2023新版勞資協議上路後更加重要,
因為超過第一層硬上限的球隊「收進來的球員薪資,不得超過送出球員薪資」。
以前還有一個125%可以彈性匹配,送出3000萬可以拿回3750萬,
現在新制上路,送出多少就是只能拿回多少,交易難度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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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攤開勇士目前球員名單,九壯士+雙向(雙向不佔薪資空間所以是0),
能夠拿來交易的,三老以外的,薪資稍高的只有Moody跟Hield,加起來20.7M
這個金額別說貼籤換明星球員了,連稍微比較好的球員都無法匹配薪資。
所以為什麼說苦命撿QO是雙輸,因為7.9M還附帶霸王條款,
就算同意交易,加上Moody跟Hield還不到30M,貼首輪籤也換不到稍貴的球員。
以上是交易匹配的薪資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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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七月八月交易會卡住是因為只能走簽換(sign-and-trade),
但苦命的狀況是簽換受限於BYC規定,勇士只能拿回他「一半薪資」。
所以對勇士來說,解決的方法就是先用短約簽下來,
等過了冷凍期(明年1/15)再來交易,就可以跳過BYC規定了。
而母隊給一年短約或是1+1合約會有霸王條款(NTC)的原因是「鳥權」。
因為除了「合約兩年或三年以上」有鳥權之外,
「連續兩年以上留在同一隊」也會有鳥權,這個霸王條款是保護後面這個鳥權。
以「母隊給一年短約」的狀況來說,如果一年後還在同一隊,有鳥權。
但如果這一年被交易掉,拿到該球員的球隊只是拿到「一年合約」,沒有鳥權。
1+1的狀況則是第一年有這個保護鳥權的霸王,撿起選擇權的第二年就沒有。
相反的例子發生在去年LeBron James的續約,他的1+1po是完整霸王條款,
所以他今年撿起po,第二年一樣有霸王條款可以拒絕被交易。
所以現在基本上就是僵局。
目前看起來苦命似乎不想配合勇士「先簽短約,放棄NTC,之後拿來交易」的路線。
那應該還是得走簽換路線,但那樣勇士只能拿回苦命新合約一半的薪資。
然後勇士目前隊上有合約的還是只有九壯士。
苦命拿來解壓縮交易,是少數的補強機會。
結論就是....看國王或太陽能不能拿出可以讓勇士點頭的包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