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Supermax 我自己的理解為
讓母隊可以用更好的條件 留著自家培養的球星
原本因為沒有人會交易核心的前提下。這個議題可以不討論
但現在有了77交易案的話。 是不是可以討論看看這個簽約權交易的問題
首先。
由於母隊會交易表示不認為他能當未來核心。但其他球隊未必這樣想
因此如果交易出去的時候。可以讓母隊決定這權利是否交易出去
一來可以讓接受的球隊可以有留下來的籌碼。尤其是小球市的球隊
二來母隊也可以用這個條件爭取更好的交易籌碼。
對方也因為為了拿到自己覺得的核心願意付出
三來球星也不用等到十年才能拿到原本更早就可以拿到的supermax
如果真的球星寧願少拿錢也不願意留新球隊。也可以決定不續約這樣
大家覺得這種改動如何呢..好奇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