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看到板友在討論湖人怎麼不交易老詹的事。
: Y225: 是不是不敢點名那個最老的
: evmeiowrgj: 我有更好的建議,那個5000w插手的可以換成3個綠葉
: stockcow666: 笑死 要送走正負最差的那位吧
我想提醒一下,老詹是本季NBA全聯盟「唯二」在合約裡有霸王條款的人。
霸王條款,又稱NTC(no-trade clause),條件是在聯盟至少八年,同一隊四年以上。
全聯盟只有兩個人有:
Bradley Beal (太陽) (2022年續約就有的NTC)
LeBron James (湖人) (今年續約時新增NTC)
除了合約的霸王條款以外,也有其他狀況導致「無法被交易」。
比方說爵士的馬卡南(Lauri Markkanen),簽延長合約故意晚一天,
由於延長合約規定是「六個月內無法交易」,期滿剛好過了本季的交易截止日。
另外一種就是NBA保障「鳥權(含兩年早鳥)」球員的權利。
「如果是跟母隊簽下一年合約續約,留在母隊有鳥權,交易後失去鳥權」,
這種球員也會有「類霸王條款」的交易否決權,甚至底薪也會有。
總之目前聯盟明確在合約裡有no-trade clause霸王條款的,只有Beal跟老詹。
ps.
老詹這次會突然在合約裡加上霸王條款還蠻妙的,他前一張合約就符合8+4門檻了,
我在猜,會不會是年初那個「woj報導,勇士有意老詹」的新聞,
讓他擔心哪天真的被珍妮給賣了,所以在合約裡加上霸王條款,以防萬一。
ESPN連球衣都合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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