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主要是看到上面文章的推文在說米邱是金塊選的,被送往爵士
想說問一下之前一直很想問的問題
所以這邊我找了一個例子
比較知名的2018選秀,第3順位老鷹幫獨行俠選077,第5順位獨行俠幫老鷹選吹羊
都是屬於選完之後再送出選到的球員
所以我應該可以理解為選前雙方有白紙黑字協議,免得被對方坑
(話說我很好奇,如果有一方毀約沒按照協議選,會有什麼懲罰?)
接著問題來了,如果第4順位的灰熊聽到風聲,不選JJJ直接攔截吹羊
那原本老鷹跟獨行俠的協議是直接無效還是改成妥協方案?
再來,如果灰熊直接跟獨行俠凹未來選秀籤,要他把吹羊換過去,來跟老鷹換077
強制把雙方交易直接搞成3方交易,這種行為是可以的嗎?
歷史上是否有出現這樣的案例?
懇請熟知交易規則的大大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