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解釋一下這個事件
簡單說就是這位「死者」
是打電話報警的人,他報警被攻擊
結果警察到現場,只看到一位女性A靠在車邊,然後一名女性C持刀追逐女性B
然後被警察喝令之後,還繼續想攻擊女性A
然後就 Bang Bang Bang了
後來「鄉民」與「記者」推測的真相是
非裔少女C被攻擊(不知道程度,但沒提到刀槍)
報警後持刀反殺攻擊他的A&B
警察到現場也不知道到底誰報警
但很明顯C就是持刀攻擊的「現行犯」
然後自然就
整件事情就是這樣
要說警察有沒有錯
我只能說別用台灣人思維看美國警察
警察是配有電擊槍的
他可以用電擊槍,也可以按照規定直接拔槍幹掉持械「歹徒」
目前其實爭論還滿激烈的就是了
(原本我寫到「他沒刪文反而沒這麼嚴重」後看完推文也認為煽動才是真正主因,故刪除但保留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