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NBA許多人對於抱團不置可否
但是這的確是一個比較快拿冠軍的方式,也有助於歷史定位
80年代的湖塞對決,大家都號稱可以排出數位明星先發,這組團應該無疑義,結果大家卻說這樣的組團對決,東鳥西魔是黃金時期
公牛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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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人抵對手全隊薪水
b.明星球員還有金身
c.大市場球隊薪資不對等但聯盟也沒設制度平衡,也一樣有三巨頭
再來到湖人的OB時期,這至少雙巨頭應該也是組團
再來GAP、馬刺三巨頭、湖人二連霸、熱火三王時期,再來勇士王朝,中間穿插一次LBJ+KI的奪冠等等
看來比較不算組團應該是德佬的小牛
其他的關鍵看來至少都是聯盟一號或前段球星組團得到冠軍
如此看來,組團奪冠看來是歷史共業
還是自己養可以接受,組團就比較不能接受
不過如果這樣,大市場也比小市場容易留人,如此對大市場也比較有優勢
因此就好奇,80年代後,沒抱團的總冠軍多嗎?
有人能說明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