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Bob Myers透露KD DLO 先簽後換過程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9-10-01 10:43:24
※ 引述《shenjade (千里共嬋娟)》之銘言:
: 當開市之後,
: 幾乎就是到了詢問「你願不願意先簽後換」的地步。
: 通常這是很後面的步驟,但我們被迫要這麼問。
: 因為Dlo也有在與其他球隊接觸,也得做出決定。
: 這些都發生的很快,那天在紐約,自由市場弄的很晚,
: 我們想,如果先簽後換是我們要做的,那我們能不能一口氣完成?
: 沒有人會認為這很容易,畢竟這必須得到布魯克林的同意,
: 也必須找到D’Angelo 並得到他首肯,也得讓Kevin 同意先簽後換。
: 這三件事皆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動機、對自身不同的利益,
: 最終能統合在一起,持續到隔天早上,甚至是再到隔天。
: 但直到再過隔天才完成整個過程。
: 當時的情況就是我們要嘛就是從這狀況中得點東西,
: 要不然就是雙手空空,以及加上Kevin 離開。
引言恕刪,這邊補充一下,中文翻成「先簽後換」的這個叫做「sign-and-trade」。
其實中文翻的有一點點偏差,而容易造成後續不同的想像。
sign-and-trade從字面上來看就知道它是一個詞,簽約與交易並沒有先後。
跟一般「簽完約後過交易禁止期,再被送走」(比方說Blake Griffin),
母隊可以任意把沒有NTC(禁止交易條款)的有約在身球員送走不一樣;
sign-and-trade的時候,母隊在這邊是幾乎沒有著力點(除非是RFA,受限自由球員),
若是UFA(非受限自由球員)想走,母隊通常就只能含淚揮手讓球員走。
所以,sign-and-trade必須是「自由球員」在簽約同時進行交易動作,
若是已經簽約的球員,只能等過完交易禁止期(一般是12/15或3個月)後,
走一般交易路線,雖然也是「先簽約後又被交易」,當然就不是sign-and-trade。
這是sign-and-trade翻成先簽後換時容易給人有時間差的小問題,
事實上sign跟trade是一起發生的,但我其實也想不到更好的中文翻譯(還得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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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sign-and-trade以母隊來說,
是「自由球員要離隊」的時候,可以多少拿回一點東西的方法,
但過去的sign-and-trade有給母隊與球員一些優惠,
讓想去他隊的球員,可以用鳥權簽下較大張合約,後來這條也被修掉了。
現在的sign-and-trade,球員能拿到的合約,與直接跟新隊簽約一樣。
所以變成了對球員來說,合約並沒有更好,
反而「要新隊付出東西給母隊」,反而會削弱新隊戰力,因此這幾年越來越少人用。
而以新球隊來說,也是類似的狀況,除非是簽不下的狀況才會跟母隊去談。
但今年夏天所發生的多筆sign-and-trade,就是剛好符合了這些條件。
○ Kevin Durant的例子
KD想去籃網,籃網也可以直接裸簽,但透過sign-and-trade,
「籃網」利用交易拿回來的薪資可以「比送出去的多25%」,幫助他們談妥KI跟DAJ。
(在操作上是「先利用薪資空間簽下KI與DAJ,再用sign-and-trade換來KD」)
「勇士」則以多付出選秀權與現金為代價,得到了DLO。(但還得清掉Iguodala)
「DLO」則是得到勇士所開出的「頂薪」。
只有「KD」是什麼都沒多拿到,但拿可以同時簽下KI與DAJ來說服他點頭。
所以shenjade板友提到的勇士必須在短時間內讓籃網、DLO、KD三方同意,
因為只要DLO同意了其他球隊的Offer sheet,勇士就沒機會了。
○ Malcolm Brogdon的例子
他是RFA,如果單純只是簽約開出offer sheet,公鹿可以拖延七天甚至跟進合約。
溜馬(新隊)用sign-and-trade付出選秀權來讓公鹿妥協。
○ Jimmy Butler的例子
我必須要說,這個真的厲害。他是UFA想去哪就去哪,但熱火沒有薪資空間。
於是發動了一起四方交易,母隊七六人還趁機拿到Josh Richardson。
以上,是為今年夏天sign-and-trade的一些補充。
明年夏天不知道還會不會上演更多這樣的有趣戲碼XD
作者: saintmin1002 (Ming1002)   2019-10-01 11:02:00
勇士總管神操作 要不然就要成為今年自由市場的最大輸家
作者: murray501029 (eysolitude)   2019-10-01 15:25:00
簽帶換 先簽直換 先簽交易 感覺都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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