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洛城三巨頭計畫遇阻礙? 小市場的絕地反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9-06-25 03:00:41
: → killingni : 內容寫到依據 CBA 的規定 這邊筆誤了吧 06/24 23:33
這邊的CBA指的是「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勞資協議。
不是另一個籃球聯盟的事,一般講到NBA薪資與交易規定都是講勞資協議(CBA)。
我自己在NBA群組時會盡量用中文或是CBA加註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因為真的很容易讓讀者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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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交易與頂薪的問題很簡單。
因為交易的「薪資對等」可以有125%+10萬的空間,也就是2000萬可以換回2510萬。
(NBA的薪資上限是軟上限,像這樣就可以突破)
湖人的薪資雖然沒辦法「先交易,後簽自由球員」,
因為交易後光是AD+LBJ與滷蛋的薪水就佔太多,剩下的不夠一個頂薪(32M)。
(簽自由球員受限於薪資上限,剩下的空間不夠就是不夠)
但由於有125%規定,湖人可以「先用空間簽自由球員,然後再交易」。
(交易應該是22M換27M這樣,多出的部份就可以成功突破薪資空間)
原本這招問題也不大,但偏偏在交易的內容中卡了一個#4,問題就很大了。
#4只要選完就佔薪資空間,沒簽約也一樣。
#4只要簽約就要一個月後才能交易。
所以這幾個禮拜才一直看到7/30、一個月後這些字眼。
更不用說這個#4還被水鳥再交易給老鷹了。
#1T31LQlY (NBA)
這篇dragon803有寫到,湖人一看到#4被交易給老鷹,就打電話過去問能不能延後了。
結論就是:除非水鳥、老鷹都願意等一個月才交易,否則湖人清不出頂薪空間。
(這篇應該可以好好討論交易制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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