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esido330: 我不懂NBA薪資的規定,有人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湖
: yesido330: 人不要豪華稅付一付就好?反正那麼有錢。別隊也都在
: yesido330: 付呀,付下去就三巨頭了。
你好,我試著用比較簡單的文字來解釋這件事:
◎ 薪資上限,要搶別隊自由球員,要裸簽別隊大咖。
續約自家球員可以無視薪資上限,大家講的鳥權更可以給到頂(早鳥是聯盟平均薪資而已)。
○ 豪華稅可以想像成薪資上限的「120%」,那是為了實力平衡,
利用各種特例條款無視薪資上限花太多錢的球隊,要分一點錢給其他球隊。
兩個制度完全是為了不一樣的意義而存在。
薪資上限是為了防止有錢球隊任意挖角其他球隊的自由球員,要有空間才能挖。
豪華稅則是後來開越來越多特例,讓球隊可以無視薪資上限後,拿來懲罰花太多的球隊的。
這幾年湖人每年都想搶別隊約滿的大咖,想要「裸簽自由球員」。
所以他們每年都在清薪資空間,那既然清出了大把的薪資空間,當然離豪華稅很遠。
不然如果dlo, Randle都續約留隊,再加上Clarkson, Nance等人,搞不好也要付稅了。
這是比較簡短白話的理解,特例條款加進去會變很長,我還在旅館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