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參選] coolda

作者: Vedan1213 (Dan)   2017-12-02 16:27:36
雖然這次只有一位參選人
但這位參選人明顯不符合參選規則吧?
這位參選人您刻意隱晦另外被水桶四個月 還有被同一看板被水桶兩次以上的記錄
而且都是鼓吹對立 增加仇恨的言論
依照以前判例https://www.ptt.cc/bbs/NBA/M.1374421906.A.BE0.html
文章內容指出
6.如參選人有下列相對當選無效事由者,應依本條規定處理。
a.參選人政見有顯不可行之處,或其參選文件內容顯未詳細認真填寫者
b.參選人兩年內在籃球群組內曾違反板規情節重大或為累犯者
c.參選人在籃球群組內曾發表鼓吹仇恨、對立之言論,
或使用容易引發對立之帳號、暱稱、簽名檔或名片檔者,
另外您在ez板 也是拼命攻擊特定球員 勇板攻擊特定球迷
這點也明顯違反在籃球群組內發表仇恨對立言論吧?
d.參選人有其他顯然不適任板主職務之事由者
依照以前判例跟規則您根本沒有資格參選板主好嗎?
以前H板主在任時都能被"對板友人身攻擊"這條水桶成這樣
也難怪您這麼想要修改3-2板規
其他運氣好沒被檢舉的言論就不列了
但只要把您ID丟上GOOGLE 就可以看到您在NBA板也是長期攻擊LBJ球迷或酸LBJ球迷
以下水桶證據
#1LFdKkJk coolda 水桶四個月
#1LFWneFD (NBA)
噓 coolda : 腿迷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 不意外04/27 23:14
#1LFZL1Yi (NBA)
噓 coolda : 腿迷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 不意外04/27 23:05
#1LFa14W3 (NBA)
噓 coolda : 腿迷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 不意外04/27 23:09
#1LFYYq79 (NBA)
推 coolda : 腿迷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 不意外04/27 23:11
#1LFYc1CW (NBA)
推 coolda : 腿迷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 不意外04/27 23:03
#1LFa5Y5_ (NBA)
推 coolda : 你會被噓爆 因為腿腿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04/28 00:15
#1LFbCwhD (NBA)
噓 coolda : 腿腿們 快來推洗數據 不然"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04/27 23:19
噓 coolda : 腿腿們 推的又急又快 果然"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04/27 23:22
噓 coolda : 腿腿們 只會酸老大救援 "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04/27 23:30
→ coolda : 不是每個腿酸都是柯迷 果然"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04/27 23:35
#1LFbRWX- (NBA)
噓 coolda : 沒有惡意 只是過度 但腿腿的"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04/27 23:54
→ coolda : 不用跟他計較啦 他"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 慘~04/28 00:17
#1LFblQkv (NBA)
推 coolda : 樓上看不懂原PO文 "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 慘04/27 23:57
→ coolda : JR都握拳了 還意外 "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 慘04/27 23:59
推 coolda : 事實上就一個意外一個惡意"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04/28 00:08
推 coolda : 比喻的很差 "國文課學的都還給老師了" 慘04/28 00:29
※ 引述《coolda (cool)》之銘言:
: 1.參選人基本資料:(可至主選單:(U)ser->(I)nfo查詢)
: 註冊日期:09/22/2008 08:50:24 Mon
: 擔任板主:無
: 登入次數:3325 次
: 有效文章:130 篇
: 劣文數:
: 2.參選人(含同一人持有之所有帳號)違規紀錄:
: a.兩年內是否曾受站規處分而被停權或宣告褫奪公權?
: (請至ID_Muliti、ID_Finance、Violation等看板查詢)
: (V)否
: b.是否曾受組規處分?例如曾在組務各看板被水桶?
: 是否曾在國家體育場任板主被免職或被罷免成功?
: (V)否
: c.兩年內是否曾在籃球群組受半年以上之水桶處分?
: 是否曾在同一看板被板規處分達兩次以上?
: (V)是,請列出紀錄並說明之:
: 簡述一下 2017/06/11 發板務文 主旨有兩點
: 1."違規檢舉區"板主要對每個檢舉的處理 留下判決理由
: (這應該不是主因)
: 2."違規檢舉區"增加1-2區 以期檢舉不間斷 與判決不衝突
: (主要就1-2認定我鬧板 但我沒有
: CourtBasketB 留有我的申訴文 若要詳知請自行搜我ID參閱
: 這兩項主張亦保留在本文板規修改的 "檢舉須知"中)
: d.是否曾在國家體育場發表鼓吹仇恨、對立之言論,
: 或使用容易引發對立之暱稱、簽名檔或名片檔,
: 或是否持有以特定球隊、球員為攻擊對象的帳號?
: (V)否
: e.若有其他足以影響使用者對板主信賴之紀錄者(如劣文數),請在此提出並說明之
: 。
: (V)否
: 3.參選人過去管理看板或網路討論區的經歷,或其他參與本站公共事務之經驗
: 無
: 4.參選人與NBA的關係、看球經驗或理解程度(簡單說明即可,不必寫論文)
: [關係]
: 球迷
: [看球經驗]
: 之前斷斷續續直到99-00就沒看
: 後來10-11回來看 剛好遇上林來瘋 又一路斷斷續續看到現在
: [理解程度]
: 還喜觀研究數據 所以
: 現役球員 就算冷門的 沒看過他打球 也知道數據
: 各隊歷史 名人堂 五十大球員也略懂
: 5.參選人之政見與對NBA板的期望 (請依照此五點深加論述參選想法)
: [你想投入板主一職的動機是什麼?]
: 醉過才知酒濃 桶過方知言重
: [你看到了板上需要改變的問題是什麼?會怎麼改?]
: NBA板隨便都嘛五六千人 季賽每天約五六十篇文 每篇約三十推
: 林子那麼大當然什麼鳥都有
: 板規中自由心證 因人設事的條款太多 自然沒人要當板主 實在太難管
: 對球隊 球員的有憑有據討論 再難聽請多忍受
: 討論板友零容忍 因為不是本板該討論 且容易引戰
: 減少濫檢舉 加重罰則 規範檢舉 檢討板規
:  
: [若上任了,短程規劃是什麼?]
: [若上任了,遠程規劃是什麼?]
: [若可以給你修板規,你會更改/新增什麼,才會覺得更合理更好?]
: {{凍結部分板規}}
: (凍結 未來若就任板主施行 不影響他板主權限)
: : 1-8. 扭曲台媒文: 新聞或專欄過度腦補、扭曲事實、農場標題、或搧風點火者。
: (凍結"扭曲 腦補" 未依事實報導仍砍除)
: : 1-9. 引戰反串文: 經舉報有抓到反串事證、試圖分化兩派球迷試圖引戰爭吵者。
: (自由心證 凍結)
: : 2-5情報
: : 5.#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
: : 5. 【對於沒意義、洗文章就跑的ez討論文,祭出7日桶懲處?】
: (自由心證 凍結)
: : 6. 【攻擊球員、討論版友、推文酸球迷情況嚴重,怎麼處置妥當?】
: (NBA球員 球隊以公眾形象為盈利工具 無論是否惡意 應受任何評論 凍結
: 板友部分後面配套)
: : 3-2.內容涉及鬧版行為之文章或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 : 針對與內文或推文串之內容行離題、釣魚引戰、挑起球迷對立、或披露個資,
: : 若為文章則版主得劣文退回。
: (凍結 "釣魚引戰")
: : 3-3.不得以看版版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或挑起特定球迷
: : 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言論並無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
: : 之處分。
: : (註:情節嚴重或大量使用時,版主可視情況加重一犯。崩潰一詞,如明確指涉球迷
: : 或版友ID,亦屬於挑起爭端之範疇。)
: (NBA球員 球隊以公眾形象為盈利工具 無論是否惡意 應受任何評論 凍結
: 板友部分後面配套)
: : 3-11.有相關Kobe Bryant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性侵疑雲之內容,
: : 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 : 例如:丹佛相關、服務生相關、法院相關、105...等等。
: : 有相關Lebron James之消息,若內文並無提及有關任何母親一事
: : ,於回文當中不得提及任何影射該事件之詞句。
: : 例如:媽媽相關、West相關...等等。
: : 其他字彙可由板主判定或查察決定之。
: (因人設事 凍結)
: {{配套修正部分板規}}
: (配套凍結 未來取消凍結當然也取消暫訂配套)
: 2-5-5-6 及 3-3 之中所稱之板友
: 板友:擴張解釋
: NBA所有的迷(含黑 酸)
: 球隊迷 只要足以辨示是哪一隊的球迷
: 球員迷 只要足以辨示是哪一名球員的球迷
: 一日球迷(誰不是一日球迷開始)
: 戰績迷 寄生迷(球迷有依自我意志變來變去的自由)
: 樓上 樓下
: (凡足以代入為板上板友 皆不得 發文 推文 討論 依反原3-3條款罰之)
: : 3-8.禁止重複類似論述、跳針、洗版、大量洗同主題文章數。
: 將球隊 球員名稱連結變形
: 重複類似論述、跳針 不限ID 一日以一次為限
: 例:
: 先假定coolda是球員
: 有一個ID於11/11 00:01時 推文:毒coolda
: 直到11/12 00:01前 "毒coolda" QUOTA用完 明日請早
: 再有任何ID發推文用 即3-8論處
: 球隊球員正式英文名&引據評論不在此限
: 例:LIVE文中 coolda這球又打鐵 實在是廢物 (O) (打鐵->廢物 有因果不算QUOTA)
: 例:LIVE文中 廢物coolda這球又打鐵 (X) (變形就算QUOTA)
: {{加重罰則}}
: (直到 板主補滿四名 再修)
: 初犯:水桶二週
: 二犯:水桶一個月
: 三犯:水桶半年
: 四犯:水桶二年
: {{檢舉須知}}
: 增列 每個檢舉人以一日一次檢舉一ID為限 直到 板主補滿四名 再修
: 若上任 只處理置底檢舉區 凍結檢舉信
: (因為檢舉信可匿名 是不是真有受害者不知道 透明化)
: 檢舉區 推文格式 分行
: 1.文章代碼 (一行)
: 2.被檢舉者ID (一行)
: 3.違反板規?-? (一行)
: 4.檢舉事證 (一到三行)
: 板主 若認定不違規亦要留下判決理由 責任化
: 舊設之檢舉區 僅有1區
: 檢舉區 增加1-2區
: 為免編輯衝突 以檢舉時不判決 判決時不檢舉為原則
: 若以日為區隔 可增加1區 交錯使用
: 若以板主輪值區隔 可增加2區 交錯使用
: QA
: Q:為何要有凍結 暫訂修改
: A:若當選就任板主 自然要有必然新的執法方向
: 原板主不一定同意修改 各執法各的比較不衝突
: 若原板主同意修改 那也可以不凍結 直接修進板規
: Q:禁止動網 也是因人設事 怎麼不處置
: A:當初有民意公投基礎立法通過 要廢止應該要再公投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7-12-02 17:30:00
發問: 參選文說"兩年內"被有無被水桶現在已經超過兩年了 不用寫出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