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妹不專業刺迷
15-16年休賽期活塞以21m/3y把巨人給簽走了,幫馬刺QQ
根據Hoopshype的資料,合約金額分別是5.6m/5.9m/9.5m左右。
之前活塞也是在14-15年休賽期以19.5m/3y把馬刺的替補年輕肉柱Aron Baynes簽下。
根據stat-nba.com的資料,
阿榮在活塞也獲得了穩定上場時間,14-15年在馬刺的場均出場是16.1分鐘,
到了活塞之後15-16以及16-17也都有15.3/16.3分鐘的水準。
我們姑且當作阿榮過得還不錯。(雖然FG%以中鋒來說算低的,只有50.5%/43%)
但是巨人的情況就不太一樣了。
15-16在馬刺時有54場的出場,其中4場還是先發;場均出場是9.4分鐘,FG%為60.3%。
但在被活塞簽走的16-17賽季,目前26場比賽中指出場了10場,場均出場4.8分鐘。
更為可憐的是FG%只有29.2%,以中鋒來說根本慘不忍睹。
這季目前的比賽,活塞除非是大好大壞,不然很多都是9/10人輪替,先發打個35分鐘之類
這樣子的話簽替補等於是來慢跑等先發體力恢復的
那為什麼SVG會做簽下巨人的這種操作呢?
是因為其他隊員的合約到期考量,先簽下來不怕沒人可用?
還是說老子覺得他就有這個價值呢?
還是說『簽下來之後馬刺就沒長人了哈哈馬刺哈哈』這樣?
有無專業活塞迷可幫小妹弟解惑的,感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