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賤人」就是矯情 浪花弟嗆詹皇玻璃心

作者: pasterk   2016-06-13 14:56:57
※ 引述《whitestripe (light me up)》之銘言:
: ※ 引述《pasterk ()》之銘言:
首先, 冤枉啊 我沒有想幫LBJ護航啊XD
LBJ在這個事件上絕對是錯的啊,沒品+幼稚
被酸絕對是自找的啊
: 這就是我討厭lbj原文迷的地方
所以才要每篇都說灣區LA鄉民
因為我兩邊都支持啊 (勇士+LBJ+湖人)
只是覺得好好討論不需要用罵人的口吻:)
: 這個地方翻成高格調到底何錯之有
: 要用這個標準 你的"政治正確"這個詞是不是亂用?????
: take on the high road跟pc有何相關???????????
的確, 針對你這個批評, 我回去重看/想一想好像不是翻的很好
我這邊會這樣翻譯是因為我採用"the most diplomatic course"
: 這句話是用來形容"做雖然比較困難或是不討喜 但是是對的"的事
: 而整句話他翻成 要保持高格調是很困難的
: 也許不是最好的翻法 "蛋"我覺得並無不可
: 你用"政治正確"恰恰好是這句話的反義
: 你覺得政治正確是形容不討喜但是是對的事情??
這邊就很有趣了, 因為我查到的"take the high road"有一個意思是
"The easiest or surest course" <-"最簡單或最可靠的路線"
跟你的"比較困難"也是正相反, 所以就是這邊到底是用那一個意思了
說一下我的想法, 要不要直接回答記者的問題其實沒有"對/錯"
而LBJ在說"i'll take the high road"之後講了一段:
"我們明天需要努力,要不然勇士就會二連霸了" 完全沒有回答問題,
也沒有資訊的廢話. 所以我才覺得LBJ這個"take the high road"就是
不回答記者的問題然後打個官腔XD
: 真的有在翻譯甚至拿來當職業的人就知道
: 當大家都有一定程度的時候 比的其實不是英文能力
: 而是中文能力
: 你們這些原文迷已經被我看過好幾次根本就是抓一些極其細微的小毛病
: 然後作說對方製造業
我對你說的比中文能力完全同意:)
也希望你看到我錯的地方盡量鞭
翻譯是有批評才有進步
: 偏偏大部分鄉民也很好操弄
: 看到有人"糾正"就會認為這個比較強
: 八成七一定是對的
: 照你們這種標準 以後新聞都先到騎士版翻過以後
: 然後再轉到nba版就好啦
: 騎士版的中文才叫中文 你敢嘴
不不不
我從來就不會覺得我翻的才是對的
如果像這篇一樣你覺得翻錯了, 歡迎盡量批評
我的目的一直都是順便介紹一個英文的片語
只要有人因此學到一個新的字或詞我就是成功了XD
: : 用在這個情況, 就是LBJ不去評論KT的說法
: : 所以LBJ的回應可以翻成這樣:
: : "有時候不去回應這些有點困難呢, 不過我已經做了13年了,所以會繼續做下去的"
: : 簡單說, LBJ回了記者"no comment"
: : 以上是take the high road的英文教學:)
: : 希望可以幫到人學個新片語XD
結尾再說一次
我挺LBJ不代表我要挺他所有的行為
他這次我就覺得沒品+幼稚 :)
作者: super1314159 (你有多久沒看台灣團體了?)   2016-06-13 15:09:00
:^)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6-06-13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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