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詹皇經紀人撈過界? 球員工會修法

作者: slamxxl (BBBBBBoch)   2016-02-24 08:33:06
NBA》防詹皇經紀人撈過界? 球員工會修法禁「劈腿」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明星賽結束後球員工會有動作傳出,根據外電報導,在明星周期
間已通過針對球員經紀人的幾項修法。
此次修法針對經紀人旗下球員及「客戶對象」做出調整,以往經紀人要為每個客戶在每個
賽季向工會支付1500美元(約新台幣4萬9500元)的費用,但即使旗下網羅10名或更多球
員,1500美元的數字仍不會更動,球員工會認為有疏漏所在。
新的法案調漲了費用,將來經紀人若有9名以下的球員,每季費用將為2500美元(約新台
幣8萬2500元),若手握10至19名球員,規費則為5000美元(約新台幣16萬5000元);超
過20名球員費用漲至7500美元(約新台幣24萬7500元)。
另外,經紀人不可同時將觸角伸向球員與教練(或球隊管理階層),舉例說明,「皇帝」
詹姆斯(LeBron James)御用經紀人保羅(Rich Paul)在日前與剛坐上帥位的太陽教練
華特森(Earl Watson)完成簽約,未來此種情況將不復見,工會亦明言經紀人將有6個月
時間轉移客戶,避免違規。
根據報導,新法將在下個球季2016-17賽季正式上路,此波修法針對經紀人客群目標做
出調整,或許將影響未來經紀人「喬事」、球員選擇時的考量,牽動未來球員市場。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611552
蠻重要的消息
討論一下,我覺得提高規費意義不大,其實就算禁止經紀人簽教練也非兩全辦法
但私以為這修法就是在警告Rich Paul或背後的LBJ團隊,各位認為咧?
補充一下,認真看完原文,條文僅規範經紀人,若同屬經紀公司,只要非同一人各自簽下
球員、教練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我更認為這是警告大於實際效果。
作者: when12love34 (ZeroDown)   2016-02-24 09:18:00
LBJ rule!!!!!!!!!!!!
作者: momowawa1981 (只剩刻骨銘心)   2016-02-24 10:48:00
香腸們:空穴來風 子虛烏有
作者: sylviehsiang (Shawn)   2016-02-24 13:00:00
太好破解了 LBJ成立新經紀公司 旗下百位人頭經紀人一人簽一隊友簽一教練 整隊想幹嘛就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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