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中華國手,如何談錢? LYS

作者: nuturewind (自然風)   2015-07-29 11:36:47
某系列文邏輯套用文:
我的總結是:
1、我尊重評論員有要求領車馬費跟發無料廢文的權利,但我不認同這種文化。
2、 報社跟媒體平台可以給寫手跟耍嘴皮的人車馬費跟稿費(如果有這能力),但絕大多數
沒有能力給,端看大家如何協調。
3、我認為評論員有曝光率,本身就是一件夠光榮的事,而不該再談「出場費」。
我很難想像,如果冥燈每場至少拿3000NTD出場費,其他球評沒有或只有500,那會是
什麼景象。我是電視台主事者,我不能這麼做,也不會同意這麼做,我是總編輯,我也不
允許這麼做。
更何況,我不知道台灣有那個單位有這種能力,除非有企業願意特別個案、專案贊助。
美國yahoo,ESPN
應該肯定不會woj和Marc Stein這種nba一線記者拿5000美元出場費,住六星飯店,
二線球評拿3000美元,住五星飯店,三線球評拿2000美元住四星飯店吧。
同理,體育記者跟球評要求足夠的出場費和保險,合理合法,這是他們的權利,但如何談
錢?這是一門大學問和大智慧。
但我認為球評本身應該要樂於接受媒體平台徵召,「談錢」是記者工會和行政人員的工作
,不是也不該是球評寫手的事。
台灣媒體也需要很大興革,但無料球評有濫領車馬費這層困擾,你可以選擇閉嘴,但
不可能要求講一場無料比賽至少3000元車馬費,這是商業行為,卻是不好的媒體文化。
有些記者、球評做了20多年,但其專業、對國內其他運動的基本生態、人才和文化跟環境
掌握,一點素養都沒有,讓人搖頭。在輿論圈總以老大自居,居高臨下,坐享曝光資源和
收入補助,獨一無二,別無分號,卻只能偶爾發「球員沒有愛國心」,「球員與垃圾何異
」這種扣帽子的放話劣行文章,這種作風跟態度同樣叫人搖頭。
我們多數人不能接受在媒體上搏版面卻能拿「稿費」,或者球評開口講廢文卻領「車馬費
」這種事和文化,現在不能,未來也不能。
作者: super1315566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2015-07-29 13:58:00
作者: laughingchen (laughing)   2015-07-29 15:16:00
作者: jack82379055 (arshavin)   2015-07-29 17:38:00
大推
作者: LaoDa5815566 (LaoDaIron)   2015-07-30 00:56:00
神文推XDD
作者: laughingchen (laughing)   2015-07-30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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